“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胡女士现场开具了首张处罚单。从1月11日起,温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截至14日下午5点,全市共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交通行为20727起。(1月16日北青网)
可以说,查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天天有,不过,温州市这次在查处交通违章违法中最大的亮点是,对横穿斑马线的“低头族”也给予了10元处罚。罚款的金额虽不多,但其根本要义还在于强调安全。
随着网络信息化迅猛发展,手机早已是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尤其是在这个一切都是快节奏的发展时代,人们利用手机充实碎片化时间早已习以为常了。但是,手机因其丰富的应用和良好的体验,改变我们日常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中的安全隐患多多。
君不见“低头族”因走路看手机遭遇车辆撞飞,命丧黄泉;走路看手机,一脚踏空掉进河里;还有走路看手机径直撞上路边固体物等等,很显然,走路看手机已然成了交通事故的“新型杀手”,确实到了非花力气整治不可的地步。
由此,笔者认为,温州市这次对走路看手机的“低头族”罚款10元,就是在整治城市交通文明规范上开一个好头,是对那些习惯于边走边看手机者一个很好的警示和提醒。要知道,走路看手机,靠余光探路毕竟是不靠谱的。所以,笔者认为,对“低头族”来说,安全无小事。在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上,任何人都不应该抱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为此,笔者在这里要提醒那些喜欢边走路边看手机的“低头族”们,要时刻注意脚下安全,切实做到“走路不看手机,看手机不走路” ,只有这样,才能牢牢地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攥在自己手里。(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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