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微博称一辆黑色小客车不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经查,驾驶员刘某某存在未按照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两种违法行为,警方对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200元罚款处罚,各记3分(据1月7日《中新网》)。
众所周知,救护车在执行运送病人的过程中,分分秒秒都意味着生命是否能够挽留,社会车辆尤其是私家车,主动为救护车和其他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既是最基本的行车常识和驾驶道德,更是交通法规所规定的必须。被视频曝光举报的黑色小客车驾驶人刘某某,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明知后方驶来的是运送病人的救护车,却故意不采取避让操作,而且所驾车辆还未按规定做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受到“双重处罚”也是咎由自取,其本人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平心而论,无论驾驶人员如何“心急火燎”,也无论车辆之多如何发生拥堵,一旦发现后方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驶来,特别是运送病人的救护车,绝大多数司机都能够自觉采取避让措施,为救护车留出“生命通道”。去年初,曾有视频爆料“救护车警笛长鸣,百车让行,为生命保驾护航”,画面不仅让人为之震撼,更让人感到无比的温暖。但与这一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见到救护车驶来无动于衷,甚至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占据救援通道行驶的驾驶员也不乏其人,尤其是当道路发生拥堵时,某些司机更容易产生“见缝插针”心理,不但造成堵上加堵,也给生命救援带来极大困难。
应当说,自觉给包括救护车在内的所有生命救援车辆让行,既体现一位司机的驾驶文明和对生命的尊重,更彰显一座城市的素质。反过来说,没有人可以预知明天和灾祸哪一个先到,谁都可能会遇到需要紧急救助甚至成为救护车内急待抢救的一员,为救护车让道实质上也是在“救赎”自己。换位思考一下,即便是没有相关制度处罚,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也应当给“生命通道”留下行驶的空间。
其实,相对于其它无意识造成的违法,对于拒不让行执行紧急任务车辆的违法行为,笔者认为,不仅要对其“零容忍”,更要加重处罚。原因在于这样的违法既是故意更属恶意,无论驾驶员还是一般居民群众,既知道鸣着警笛的救护车是正在运送急救病人,更清楚在时间上耽搁不得,甚至可以直闯“红灯”。在这样跟生命赛跑的过程中,任何阻挡乃至拒不避让的行为不仅违法,后果严重更涉嫌犯罪。而且任何一位驾驶员也都很清楚贻误病人抢救时间会意味着什么。驾驶证被“扣分”可以“恢复”,生命“失分”却是再难挽回。
警方表示,刘某某接受处罚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达了歉意。笔者毫不怀疑刘某某致歉的真诚,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笔者更坚信我们每个人“血是红的、心是热的”,让“生命通道”全程通畅,彰显的是驾驶文明,更是社会温度的提升。(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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