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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专用售票窗口”广告论是自欺欺人
http://www.scol.com.cn(2018-12-30 8:28: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看看大丰的车站,只听过军人优先,没见过这样的”。12月29日,深陷舆论漩涡的保健品直销企业权健集团又被网友曝出,其华东总部所在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汽车站设置“权健家人专用售票窗口”,却取消了军人优先购票窗口。(12月29日 北京时间)

  享受专用售票窗口的,除了军人优先之外,在当下并不多见。然而,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专用售票窗口,从军人优先转换成“权健家人专用售票窗口”。这一转变,让陷入舆论漩涡的权健,再一次成为舆论争论的焦点。是权健树大招风还是其公共汽车运营单位确实违背了军人优先,确实值得思考。

  虽然当地声称,始终执行军人优先售票的规定,但从当下通行做法来看,各地都步调一致的采取明文公示的方式张贴在相应售票窗口,这也应是大丰区需要遵循的实践贯例,但可惜的是,大丰缺乏基本的常识。

  而另一方面,权健家人专用售票窗口,更有点意义歧义。当地解释该条幅为广告,但商业广告与待遇宣示性显然在这里有混为一谈之虞。按照该解释逻辑,相应窗口只需张贴含有权健字样的广告内容即可,而把“广告”整体打包成“权健家人售票专用窗口”,在公众认知中就等同于宣示性表达,在购票者是权健职工时,会受到相应的优待。当然,这也不排除社会公众通过这一窗口购票的可能,毕竟这一设置并未获得法律的认可。

  当企业的广告宣传与优待军人优先购票形成冲突时,企业应把需承担的公益性放在首位,这在公示承担义务的法律规则中是不可否认的。当地取消军人优先购票窗口换之以企业广告为表象的窗口时,就有忽视保障军人优先购票的瑕疵。当军人在乘车赶行程时,如果急于寻找优先购票窗口时,权健优先购票的设置显然阻碍了军人享有的优待。

  在公共汽车站、飞机场等公共场所投放广告没有任何阻碍,但前提是需要保障其投放广告,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忽略投放广告公司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不得损害法律尊严等等,在这一点上,权健家人专用售票窗口,在权衡公司利益、保障军人应有利益时出现了方向性的失误。

  也许,权健公司舆论风波,会得到相应处理,但是,权健家人专用售票窗口,已经超出了权健产品、权健营销模式等本身的争议,而涉及到投放广告需遵守广告法,涉及到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要求。忽略了这一点,而争论权健专用售票窗口,就有对权健落井下石之嫌。

  保障军人合法权益,和保障权健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天平上是等价的。但在突出军人利益公益性上,社会公众更倾向于保障后者权益。军人优先购票窗口去哪了,恐怕不是权健专用窗口是条广告就能遮掩过去的。如果忽略了这一点,既不利于权健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军人权益的维护。(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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