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被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一则题为“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一名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他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曾被这名老师欺负,自己要为当年讨回公道。(12月19日《齐鲁晚报》)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尽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参差不齐的现象,但是,不论怎么说,也轮不到学生长大后用武力来惩罚老师。事实上,从大多数老师惩罚学生的目的来看,都是为了把有差异的孩子往正道上引,而不是像有些学生说得那样,没事找事以小欺大,倚强凌弱的那一种。
然,再退一步讲,假如就像上述那位扇老师耳光的学生说得那样,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被欺负,20年后也没必要打回去。冤冤相报何时了。你现在翅膀硬了,有强壮的身体,非但不懂得感恩,反而还目无尊长,倚强凌弱又算什么英雄好汉。
按说,如今早已是而立之年的常某,对人间是是非非应该有一个自己独立思考和成熟的处理能力。可他在处理曾经的师生关系上却显得如此弱智和鲁莽,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不要说,你无辜拦截老师,狂扇其耳光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单就从个人情感和社会伦理道义上说,你又怎能下得了手?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作为你曾经的老师,不论他过去对你做过什么,至少在解疑释惑,教书育人等方面,也算是你的引路人吧?现在你狂扇老师耳光就是对尊长极为不忠不孝,尤其是你在扇老师耳光样子很丑,丑得恐怕让围观者都要作恶。
不可否认,曾经的学生在扇老师耳光的这起事件上,也许教育者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家庭教育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我们每个家庭都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训,那么,培养出来的子女还能目无尊长、行事鲁莽吗?所以,笔者认为,不论是学校的教育教学,还是家庭教育的培养成人,都要遵循“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一育人法则。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奢求下一代功成名就,但至少要让他们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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