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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的滴滴司机拒载醉酒乘客的特权?
http://www.scol.com.cn(2018-12-22 7:44: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滴滴因试运行醉酒乘车规则,再次登上热搜榜。规则规定,如果乘客醉酒,滴滴司机有权判断醉酒乘客是否会影响行车安全,决定是否接送乘客。该规则还规定了醉酒乘客破坏行车安全、乘客在车内呕吐等相关问题的处理方式。(1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根据滴滴官方微信“滴滴出行”发布的消息,滴滴在今年11月就已经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这一话题。在一周时间内,共有26.9万名网友参与讨论,其中86%的网友认为可以拒载,14%的网友认为不能拒载。超8成受访网友表示支持。这好像有了“民意”似的,可如果滴滴执意执行,就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八款和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将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虽然该规定并没有对“无正当理由”加以细化,但把“醉酒乘客”列入拒载之列,显然站不住脚。

  如果乘客醉酒威胁到了网约车驾驶员的安全,当然可以拒载。可如果乘客仅是处于醉酒状态,并未给驾驶员造成威胁,就是想搭乘网约车却被拒载,那么其权益如何保障?当然,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乘客醉酒如果威胁到行车安全,那么滴滴司机拒载是有正当理由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拒载会让醉酒乘客的权益受到损害。如果醉酒乘客没有对滴滴司机构成威胁,而司机却执意拒载,是不是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无正当理由”?

  更令人费解的是,竟然还有专家也对滴滴司机拒载醉酒乘客持肯定态度,理由是:这涉及2种法律保护的权利之间的权衡。法律的价值是多元的,在爆发权益价值冲突的时候,应当选择一个更加重要的权益进行保护。“很明显,安全驾驶关乎生命。因此,拒载醉酒乘客的行为,不会构成对醉酒乘客的权益损害”。这仅是考虑了滴滴司机的驾车安全,却忽视了乘客的权益。法律的多元化,当然需要考虑一个更加重要的权益进行保护,但司机和醉酒乘客的权益是平等的,不能偏废任何一方。

  况且,所谓“安全驾驶”如何判断?如果醉酒乘客仅是坐在那里打盹儿而非对司机构成威胁,就根本不存在“安全驾驶”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试行的规则中还有一条规定,如醉酒乘客呕吐在车内或车身上,需支付司机洗车费,费用规则可在洗车费确认页面查询。这一点得到了广大网友和滴滴司机的赞成。是的,如果醉酒乘客吐在了网约车里,那么,司机索赔理所当然,虽然造成了一些麻烦,但司机的权益还是最终能够得到保障。在实践中,就曾出现过醉酒乘客向司机支付洗车费甚至误工费的情况。而这些都站得住脚,弄脏或损坏需要赔偿,这到哪里都说得通。

  而更该关注的还是对醉酒乘客的拒载问题。本次试行的醉酒乘车规则中规定,如司机判断乘客可能会危害行程安全,可申请取消订单。可问题是,司机如何判断?乘客的危害并没有写在脸上。就算是醉酒,如果乘客仅是坐在或躺在车里,当然不算构成威胁。但如果滴滴司机为了避免“麻烦”就拒载,这算不算“无正当理由”拒载而违反相关规定呢?

  可见,出台任何限制乘客的措施,首先必须做到公平与公正。给予滴滴车司机更大的拒载权看似“特权”。如果无法保证乘客的权益不受侵害,那还是暂缓出台拒载醉酒乘客的规定,因为这不仅给了司机更大的造作空间,还有很可能损害醉酒乘客的权益。(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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