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需打捞被“琦葩事件”雪葬的民情
http://www.scol.com.cn(2018-12-15 9:24: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2日,一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北京地铁2号线上,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并将小龙虾的皮随手扔在车厢内。据北京地铁公司核实,乘务管理员曾多次劝阻男子不要在地铁内饮食,乱扔东西,但该男子均以“没有违法”为由拒绝。记者发现,多地均发生过乘客在地铁站内“吃喝拉撒睡”的奇葩事件(据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坊间有句俗话“林子大了之啥鸟都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尤其是地铁,注重文明,不食用带有刺激味道的食品饮料和不乱扔垃圾等,应当是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而且一般情况下,乘坐地铁的旅途时间也就是几十分钟,除了极端特殊情况之外,相信无论是“内急”还是“饥肠咕噜”都不会忍耐不了这么短的时间。但偏偏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俨然把地铁车厢当成了自家的餐厅、卧室甚至卫生间,“吃喝拉撒睡”无所不能。

  其实,包括这位在地铁车厢里吃小龙虾的男乘客在内,类似在地铁车厢内上演“琦葩事件”的乘客,他们既不是不明白文明乘车的道理,更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受到公众谴责,之所以故意而为之,完全就是一种极不正常的心态驱动。这位在地铁车厢内吃小龙虾的乘客,面对乘务人员的劝阻,能够以“没有违法”的理由予以拒绝,既说明这人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是非判断标准,更说明他是乘坐地铁的常客。故意在地铁车厢里吃小龙虾而且还将吃剩的虾皮垃圾丢在脚下,就是想通过这种琦葩行为在“刁难”地铁管理的同时来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这是一种“病”,而且病的还不轻。

  应当说,在我们眼前的现实社会中,患类似这种“心理疾病”的人还真不在少数,在遇到某种压力或自认为受到某些不公平对待,既想表达甚至宣泄某种情绪,又惧于众多法规的约束,试图通过选择挑战公共道德甚至公序良俗的行为,来表达自己对某些方面的不满。这一方面折射出社会负面气息太重,客观存在着诸多社会不公。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表达渠道的闭塞或缺少对社会底层诉求的打捞与倾听。不要片面认为互联网和自媒体的普及已经让民情上传有了“直通车”,能不能到达“终点站”或是否会被重视采纳才是问题的关键。

  事实上,违背基本道德常识的“琦葩事件”背后,大多带有对社会某些不满的情绪表达,一句“没有违法”的怒怼中,透露出的其实是很多无奈。在现实权力和法律面前,社会与公共道德无疑显得更加苍白无力,以不违法的方式向社会发泄乃至以挑战公共道德的行为作为某种情绪表达,就显得更加安全和有恃无恐。与此同时,在地铁管理方表示没有执法权可以阻止男乘客行为的无奈中,其他乘客的谴责与愤怒,让男乘客的个人行为轻而易举的将矛盾转移到了广大乘客与政府决策部门之间,间接传递出了某种讯息。

  在社会公共道德面前,即便是没有上过一天学的成年人,也会有最基本的价值判断,频频出现的“琦葩事件”,以“不违法”的方式“危害”公共秩序规则,说白了是心里有股怨气。因此,相关方面不能单纯的就事论事,更应该透过这种现象,注意倾听甚至主动打捞那些被“琦葩事件”所隐藏的声音与诉求,纾解和祛除社会所沉淀的怨气、戾气,让人们心顺、气顺,这不仅可以消除各种违背社会公德的奇葩行为,即便出现,人们也会果断上前阻止,更不至于当面唯唯诺诺而回到电脑旁又立马成了颐指气使的“键盘侠”。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