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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没有义务为乘客的“疏忽”埋单
http://www.scol.com.cn(2018-12-3 9:41: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29日下午两点,蔡先生乘坐出租车到达井湾子后,却发现手机落在车上,他随后联系司机,却被表示需要给一百块钱才能送。虽然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了100元,但事后,蔡先生并不甘心,在微博发帖曝光司机,并批判“收跑路费”行为,指责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想象中好,此举引来众多网友的吐槽。(12月2日《潇湘晨报》)

  拾到遗失物归还时索取报酬是否合理一事,一直都是饱受争议的话题。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一定拾到几次遗失物,但是对于司机来说,拾到乘客的遗失物却是常有的事。近日,武汉一司机在归送乘客手机时索要100元“跑路费”,失主一气之下将此事在微博上曝了光。网友的回复五花八门,但笔者支持“收跑路费”合理的看法,因为司机没有义务为乘客的“疏忽”埋单。

  《物权法》中对于遗失物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拾得人拥有“必要费用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司机和失主两个人如若提前对索取报酬行为达成一致,司机的诉求是合理的。而且《物权法》中对于拾得人义务中明确规定,“拾得人有义务归还”,但不是有义务送还,一字之差,含义可不完全相同,笔者认为送还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司机完全可以向失主索筹。

  对于司机在归送乘客手机时索要100元“跑路费”一事,其实于法于理都说的通。司机不是为人民做好事不留名的志愿者,他家里可能上面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下面有需要照顾的孩子,若如每次都是无偿地将遗失物送还乘客,那么司机的日常生活拿什么来保障?所以说,对于司机有偿送还遗失物的行为网友无需过多指责,请给予司机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笔者虽然支持司机在送还遗失物时索取报酬,但是对于这次司机收取100元是否合理不敢擅自盖棺定论。有的网友说100元不多,来回的油钱再加上误工费和这个钱数相当;也有的网友说这个司机黑,实际根本用不到这么多钱。笔者认为不管是多还是少,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就可以,如果不一致,司机完全可以送到出租车公司,让失主自己去认领。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打表比较合适,相对来说比较公平,谁也不吃亏,笔者也比较赞同这种做法,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讨价还价。在内心深处,笔者更倾向于失主主动拿出相应酬劳来感谢司机,别让做好事的人寒心。如果人人都能像笔者这么想、这么办,那么对于拾到遗失物归还时是否索取报酬也就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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