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许多单位要开展评优评先工作,对一年来表现优异的干部职工给予表彰。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单位往往将评优评先搞成形式主义。有的搞轮流分配,“排排坐吃果果”……有的论资排辈或看职务高低,而不看工作优劣、贡献大小。(12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又到了为干部这一个年度的工作成绩做评定的时候了,而对干部进行评优评先似乎也成为了很多单位的“规定动作”,当然,也是因为这样的方式的确能够激励干部,让干部对这一年的工作成绩有所期待,这样的“大目标”也是非常让人振奋的,也说明了它在引导干部干事创业上的积极作用。
不过,在现实的评比中,有的搞轮流分配,“排排坐吃果果”……有的论资排辈或看职务高低,而不看工作优劣、贡献大小,这样的评比就走进了“套路”,这套住的不仅仅是干部的思维,更套住了他们的手脚让他们得过且过。
评优评先并不是“雨露均沾”,这并不是搞平均主义,相反,是让真正的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这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显性”回报,对于他们的辛勤和汗水,这些“优秀”的标签他们也是实至名归。
相反,即便是那些工作上不特别出彩的干部依然能够被评优,这就会让干部失去干劲,毕竟“良性竞争”才能够更好地激发干部的斗志,激活干部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激励干部在服务群众上多花心思,这样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实效来。
评优评先是对优秀者工作的肯定,让他们能够感到到暖心,认为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也是对那些工作上还存在不足的一种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向这些优秀的干部看齐,在岗位上埋头苦干,那么,下一次获得优秀的也毕竟是他们中的一员,这样的你追我赶的干事热情,才是服务群众该有的动作。
所以,评优评先要跳出“套路”,不要总是想当“老好人”,只有严格按照规矩来评选,让好干部更有获得感,让未评上的干部有“耻辱感”,才能够知耻而后勇,让干部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这才是评优评先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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