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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纠错”报告应该成为新常态
http://www.scol.com.cn(2018-12-27 11:16: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朱丹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上午,北京市级及各区首份全景式行政复议报告——《通州区行政复议报告(1999-2017)》发布,报告显示,近20年通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68件,纠正行政行为错误89件;被确立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来,通州行政复议案件逐年递增;2015-2017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超总量的一半。(12月26日新京报)

  从这份报告看,通州区的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案件多和审理难度大的两大特点,这种特点在全国有着巨大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背后不仅是公众法制意识的觉醒和增强,也是对行政部门执法规范的一种监督和倒逼。因此,从这份报告中,我们应该看到一种积极的信号,解读出法制建设的进步。

  行政复议就是对行政部门的履职、执法等行政行为有异议,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请复议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也就是说,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的一种法定权利,也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案件就与日俱增,居高不下,这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近些年,随着城市建设的提速,关于征地拆迁、拆除违建等案件更是集中出现,这种现象虽然增加着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量,但是也有着可喜的一面,那就是,公众法制意识的增强,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现象,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出现质疑,不再是通过其他途径去表达和解决,而是积极诉诸法律,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现象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更是法制建设的进步。

  只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增加和难度的最大,也是对行政复议机关服务能力、法制水平和政策水平的一种考验,一方面,可以倒逼行政复议机关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可以倒逼行政复议机关深入研究政策法规,提升业务素质,提升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法制需要,尤其是案件中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政策法规调整等疑难问题,更是对审理人员提出了业务和技能挑战,因此,应该建立疑难案件研究讨论机制,针对一些疑难问题,启动研究讨论机制,组织相关方面人员深入研究讨论,兼顾法理人情,考虑到历史问题和现实情形,综合研判,甚至可以考虑特事特办,或者采取破例方式,积极调解,做出科学合理合法的判决,促使问题得以积极,矛盾得到化解,这样才能展现出行政复议的效果。

  当然,最重要的,这份报告还是在提醒相关行政部门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注重法制,恪守程序,完善机制,规范行政,尽可能地减少行政复议情况的出现,从源头维护公民权益,减少行政复议监管的工作压力和审理难度,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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