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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志愿者,为他们“亮灯”!
http://www.scol.com.cn(2018-12-5 9:51: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3日,省民政厅、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联合举办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2018-12-04四川在线)

  今天是国际志愿者日。据报道,现在全国志愿服务组织逾1.2万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汇集的实名志愿者已超过1亿人。截至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2亿小时,社会贡献超过180亿元人民币。这实在是令人欣喜,中国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的确,我们也时刻可感受到,志愿者就在身边,机关、学校、农村、社区,扶贫、交通、环保、重大社会活动、紧急救援,处处都有他们的身影和奉献,志愿服务已成我们社会的常态,一方面,为社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创造着无形而巨大的社会价值,志愿服务对社会的贡献远不是用金钱可衡量出来的。

  当然,社会志愿服务需要规范。因此,2017年12月1日,我国诞生了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填补了中国志愿服务领域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出全面规定,由此,让社会志愿服务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使得志愿服务更规范,志愿服务精神得到更好弘扬。今天,我们需要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让志愿服务精神更深入人心,让全社会以志愿服务为己任、为荣耀,不断壮大大志愿服务队伍,促进志愿服务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无疑,志愿服务者更当受到尊重。据悉,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等制度建设,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研制志愿服务标准,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品牌,依法保障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这让志愿服务者更有尊严,也更能激发全社会参加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让志愿服务者受尊重,重要的在于营造与祖国同行、为人民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都来尊重、支持志愿服务。

  归根结底,社会是一个大家庭,需要和谐温暖、幸福共享,也需要社会责任共同担当,需要志愿服务精神照亮我们的生活。今天,社会越是文明发展,越需要志愿服务的支撑。新时代,建设和谐、幸福、美丽中国,志愿服务担当巨大,唯有规范、有合法权益保障的志愿服务才能行稳致远,真正让志愿服务精神照亮我们的生活,更多地造福社会。

  昨日,在志愿者日到来的前夜,许多地方都自发地为志愿者亮起了一盏灯——志愿者,节日好!其实,志愿者,就是照亮我们社会的一盏灯。今天,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当感恩志愿者,勿忘他们为我们社会做出的奉献,向他们致敬,为他们亮起一盏灯!(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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