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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晨璟靓,通缉犯咋就成了“最美”?
http://www.scol.com.cn(2018-11-27 8:07: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几天,绵阳一个叫“卿晨璟靓”的年轻女“酒托”走红了。绵阳警方日前发布了一条通报,称破获了一个在酒吧、茶楼作案的“酒托诈骗团伙,并公布了7名团伙成员名单。此前报道:《绵阳警方破获一个“酒托”诈骗犯罪团伙悬赏通缉7名在逃人员》(2018-11-26华西都市报)

  “卿晨璟靓”,一个妙龄女“酒托”,因被通缉而走红网络,进而成为网络热追的“最美”通缉犯。由此想到社会许多的最美,最美护士、最美教师、最美职工……有的是全国评选表彰的,有的因为见义勇为、热情助人等被公众誉为“最美”,这些“最美”可说是心灵之美、社会道德风尚之美,正能量满满,都能教育人、鼓舞人、给人以力量,让全社会尊敬,是学习的榜样。

  《“最美”通缉犯1999年出生 犯错或与其男友有关》《“最美”通缉犯:外向爱美 犯错或与其男友有关》《最美通缉犯前同事:犯错或与其男友有关》《最美通缉犯!火了!》……但看看这些报道,有官媒有自媒,标题通通冠以“最美”通缉犯,有的还用黑体大号字,非常醒目。究竟让人想不通,一个通缉犯咋就成了“最美”?标题似乎要告诉人们的是,通缉犯“卿晨璟靓”本不是坏人,她“犯错或与其男友有关”,言外之意,她的错、准确点说应该是犯罪,是别人造成的。这不是为通缉犯“洗白”吗?

  11月20日,@平安绵阳,在微博发布检举“酒托”诈骗犯罪团伙在逃人员的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主动发现和举报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报曝光了7名嫌疑人姓名及照片,有包括“卿晨璟靓”在内的5名女性,以及以卢兴波为首的两名男性。显然,绵阳公安通报中并没有提过“最美”二字,也不可能这样做。

  那么,是谁给通缉犯封了“最美”二字?有报道说,相貌美意外走红,网友纷纷表示“卿本佳人,奈何做贼”。《高颜值女嫌犯当酒托被通缉 网友称史上最美通缉犯》报道中则讲,网友调侃“简直是史上最美通缉犯了”。可见,“最美”一词源自网友之口,但无论源自谁的口,“最美”通缉犯却是占据了大量的网络空间,让网上一片“同情声”淹没了警方的通缉令,真不敢想,人们如此“同情”“惜美”,假如一朝谁发现了这位“最美”通缉犯,能举报给警方吗?

  在网络留言中,对“最美”通缉犯同情、包容者真还不少。正如一位网友讲,“看脸的时代,人漂亮犯罪了也有人同情。”这难道就是媒体争相报道需要的效果吗?可说,封通缉犯为“最美”,虽口出网友,但推波助澜、造成影响的还是一些媒体。对网友留言来说,人多口杂,说什么的都有,或许有可谅之处,但对媒体来说,无论官媒自媒,却不应该没有是非标准,不可搞标题党,不可无原则用词渲染,不可以赚人眼球和点击量为目的误导公众,不可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我们不否认通缉犯“卿晨璟靓”的青春美颜值,但以貌取人,通缉犯被视为“最美”,被很多人同情,却是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表明了一些人的价值错位和心理浮躁。俗话说,“再漂亮的脸蛋也长不出大米来”,换而言之,颜值不等于正义,漂亮不等好人,看脸的时代不能不分是非。这更要求媒体,必须担当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不可捡到篮子就是菜,什么样的事情也追踪报道、进行渲染。

  一句话,通缉犯就是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最美”,只有接受法律正义的惩处。对“最美”通缉犯别在变相美化了,配合警方通缉才是正道。(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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