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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被罚一元 工作失误不是借口
http://www.scol.com.cn(2018-11-1 7:58: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家建筑公司因未在项目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语,竟只是被行政处罚人民币1元。10月29日,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蓬安县住建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引发众多网友热议。?(10月30日 《成都商报》)

  3家建筑公司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语,也没有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这样赤裸裸的无视安全重要性的建筑公司,却只在行政处罚公式上被罚款一元。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如此公示,难免让人有点看不懂。

  根据蓬安县住建局的回应来看,此次公示之所以会出现一元,是因为工作失误。实际处罚中,已经对三家建筑公司处罚了一万元,将会重新进行公示。不管实际处罚结果如何,但一句工作失误,难免会让人觉得工作缺乏基本的严谨态度。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之前的公示结果,却赫然写着一元,难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处罚是另一种亵渎行政法。况且,住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任何公示公告代表的是一种官方的态度,用一句工作失误来进行辩解,更给人一种对待工作不上心的态度,也就容易丧失自身的权威性。

  公示信息不仅仅代表了一个部门,更代表了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捍卫。建筑公司无视基本的安全作业,处罚公示显示只罚款一元,会让人觉得住建局在有意包庇。对于公示信息,倘若只是工作人员的失误,那么公示信息为何没有基本的复检流程。这至少暴露了当地住建局在日常工作流程中,有许多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对于一个政府部门而言,公示处罚不仅仅代表了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也警示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司。看似只是漏写了一个字,用人都会犯错来为自己辩解,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但是,倘若工作都这么开展,只会加速自身形象的崩塌。人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犯错,但完善程序,加强复查和审核流程,总能够避免个人的错误会导致整个部门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此次该好好反思的不仅仅是那名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而是整个住建局,究竟在公示标准和流程中,是否完善了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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