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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装电梯需要“恩威并施”
http://www.scol.com.cn(2018-11-30 9:04: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里住的大多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就盼着装好电梯能方便出行。现在合同签了,钱也出了,却迟迟不能施工。”今年76岁的文师傅家住咸阳一老旧家属院6楼,今年该小区被纳入秦都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装一部电梯政府补贴15万元。在征得其他业主同意后,正准备施工,却遭到一楼一住户多次阻挠导致停工。(11月29日《华商报》)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国内6层及以下老旧住宅大多无电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旧小区居民有装电梯的需求,毕竟居住者中有很多老人,没有电梯上下楼很不方便,但老小区装电梯,对于一楼居民来说,恐怕是不太愿意,因为一方面他们没有坐电梯的需求,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会影响到休息,施工之后可能会影响到采光度,对于一楼居民来说,只有“坏处”没有益处,自然要加以阻挠了,对此,老旧小区装电梯无妨“恩威并施”。

  老旧小区居民装电梯,无疑是惠民工程,值得提倡。据了解,2017年,西安秦都区出台了《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结合居民意愿加装电梯,并享受以奖代补政策。一部电梯总造价40万左右,政府补贴15万元后,每户只需要几万元就能享受电梯入户,这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绝对是好事,但住在一楼的居民却是不愿意,这是自私的做法,毕竟是损己利人的事,不愿意支持也是可以理解。但一项惠民政策不能因为极少数的阻挠而遭遇搁置。根据《物权法》第76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电梯即属于建筑主体的附属建筑物,占用的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这也是这几家住户主张取得单元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的法律依据。因此,安装电梯如果只是一楼居民反对也是无效的。既然符合法律要求,对于故意阻挠安装电梯的行为应该依法处罚,而不能纵容,更不能因此而搁置安装电梯。

  对于一楼的居民的阻挠目的,我们应该给予理解,这就需要做好细节工作,其一,需要动之以情。毕竟是邻居,要让其考虑到其他人对电梯的需求,要考虑老人上下楼的不便。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只要能够给予尊重,通过沟通,也能够得到支持;其二,需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一楼居民不必付费,同时,还可以借助一些补贴或是减免物业费等方式给予优惠。在讲道理和给予一定的“优惠”之后,如果再遇到故意阻挠,则需要依法严惩,如此“恩威并施”,才能够让老旧小区装电梯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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