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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失道德和法律底线
http://www.scol.com.cn(2018-11-26 8:48: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市民邓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今年6月5日,家人遭遇交通事故去世,遗体被送到西安昆仑医院,37天后下葬,医院太平间共收取了6000元费用,但只给开了2100元的票。(11月25日《华商报》)

  其实,陕西省对尸体存放的收费是有标准的,根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规定,尸体存放三级医院每天30元,二级医院每天24元,一级医院每天19元。西安昆仑医院是二级医院,尸体存放的收费应该是每天24元,存放37天应该总计是888元。而这个医院却要向死者家属收取6000元,这有点挟尸要价的味道。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医院却不按实际收取的钱款开具发票,其中有2300元没有开发票,这显然是违法违规的。

  对于这没有开具发票的2300元钱,医院解释是,是给负责打扫太平间、抬尸、整理遗体等工人的费用。这种说法是十分荒唐的。死者家属已交了存尸费,这些费用原本就用于支付太平间管理人员的管理费的。按照医院这样的逻辑,那如果有人在这个医院看病,是不是让病人出了医疗费外,是不是还得让病人支付医生、护士、清洁工等人的工资报酬等。就算像医院所说的那样,这些没开发票的2300元钱,是给负责打扫太平间、抬尸、整理遗体等工人的费用,那也应该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开发票就是乱收费,是贪污。

  殡葬暴利一直饱受诟病,如今“窗口”居然“前移”到太平间。亲人去世了,本来就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情,然而这个医院不仅趁机违规收取高额的尸体存放费,费用比省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高出许多,还巧立名目,收取乱七八糟的其他费用,突破了道德伦理规范的底线,也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也就是说像存放遗体等服务应该是非营利或者微利的。而这个医院的太平间却不只是营利,而且追求的是暴利,更是非法获取的。

  本案出现“存放尸体37天要收取6000元,2300元不开票”的情况,缘于利益考量,更缘于监管缺位。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价格标准,但没有严格去监督执行。试想,如果不是邓先生在遭到乱收费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恐怕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被揭示出来,更不可能让这个医院退还多收的3900元钱了。因此,有关部门不仅要制定严格的收费标准,更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等情况,不能只让其退钱了事,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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