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
http://www.scol.com.cn(2018-11-22 8:03: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这份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不满意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且退费范围仅限于文件所列医疗服务性收费项目,医疗技术性项目(如手术费等)、医疗技术治疗效果及已耗用的卫生材料费不属于退费范围之内。(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买东西不满意可以退货,还有“后悔权”,但没想到的是,医疗不满意竟然还可以退费,这似乎是太大胆了,以后患者借口不满意,岂非要免费看病了?医院岂非要亏本了?如果真的这样理解,显然是误解了,但如果真能够实施“医疗不满意就退费”,则能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可以说有百利而无一弊,值得一试。

  很多人担心,如果做了手术,患者觉得不太舒服,也就不会说满意了,难道也可以退费?更有人指出,医疗服务是专业性极强的服务行业,“不满意就退费”把患者的医学知识设定为超过专业医生,可以评价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了。这并不合理。其实,所谓的“医疗不满意就退费”主要指的是服务项目,比如对于检验科、影像科、功能科等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的,可退还检查费用的50%;此外,在院前急救、后勤保障、行政服务、医保结算及住院医生的诊疗服务和住院护士的日常护理服务等方面都有明确的退费标准。换言之,并不涉及到“专业”方面,而主要指服务方面。早在2014年4月,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就率先推出了“不满意退费”服务,患者在该院就诊过程中,对导诊、挂号、医生诊疗、医保报销、药房、化验、检查、影像、后勤等20个门诊、住院服务项目不满意的,可以依规定申请不满意退费,退费范围仅限于所列的医疗服务性收费项目。事实证明,试行以来,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并未发生任何无理要求退费的情况和纠纷。这说明患者是通情达理的,也说明了涉及到服务性项目是可以尝试的,因为能够倒逼医院提高服务质量,让患者有更好的服务体验,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善医患的关系。患者对医院的种种不满,最主要的是在服务性方面的项目,比如医护人员态度差、挂号时间过长等等,这些服务性项目直接影响到患者对医护人员的看法。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恐怕医护人员会觉得很不爽,毕竟服务要做得更加细致更加周到,要多为患者考虑,但所起到的作用却是积极的,且有深远的意义。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看似不可思议,但如果是限定在“服务性项目”,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无论对于医院还是患者,都是一个最好的沟通桥梁,我们不应该拒绝尝试。(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