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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性绰号 “恶小”也当治
http://www.scol.com.cn(2018-11-15 8:13: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给人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学校在进行批评的同时可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中国青年网2018-11-14)

  说到校园欺凌,或打或殴或骂,或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甚至往被欺凌者嘴里塞赃物,给其造成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很多事件听起来还真令人不寒而栗。因此,这几年,经过多起典型性事件的舆情累积和民众呼吁,让校园欺凌也逐渐上升到了整个社会的关注重心之一,非严肃治理不可。

  为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相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一些比较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等等,但可操作性还不是太强,所以,也就难能发挥多大作用。

  这次广东出台的“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了比较明确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更让人关注的,是起侮辱性绰号也被定义为欺凌,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

  起侮辱性绰号,在所有欺凌问题中当属于比较小的问题了,但广东“实施办法”为何如此规定?显然,这个问题看似小,实则不小。试想,青春年华,阳光岁数,成天背上个被侮辱的绰号,被人讥笑,让这个年龄的孩子心理如何承受得起?而起侮辱性绰号又是最无、或说最低成本的欺凌方式,只要“众口铄金”即可,结果却能给校园人群带来极其隐蔽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此问题决不可小视。

  在我们的社会日常中,给人起不雅绰号的现象司空见惯。在一些人看来,校园内天生活泼的孩子们互相起个绰号也不足为奇,但关键在于|“侮辱性”,对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来说,“小事”绝非小,其“恶意”后遗症不可低估。更主要的在于,“勿以恶小而为之”,学校教书育人,也不可因为“恶小”而不治。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也为学校提供了治理依据,相信,只要依规严管,从治理“恶小”抓起,校园欺凌问题就会得到有效治理。

  最后,当提醒校方的是,必须正视“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的规定,莫打着保护孩子的旗号,总是“和稀泥”。如果作为关键少数的老师总在模棱两可,那么,校园欺凌的恶意就总会如影随形难以消除。实际上,当“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已成为红头文件,也就规定了校方和老师应该承担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必须积极作为,开展好引导教育,让同学们知道什么叫“有尊严”,懂得他人的“尊严”。毕竟,每个青春年少都是我们的未来,人人都应该得到很好的呵护,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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