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的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的通知文件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清查行为涉嫌侵犯隐私。11月14日,广西教育厅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跟踪事件。(11月14日 《新京报》)
“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这样的通知乍看起来,还以为是在寻找什么罪犯。但是仔细通读整篇报道,就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所下发的这份通知感觉到毛骨悚然。竟然下发通知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这不摆明就是把全校师生预想成犯人,进行所谓搜查吗?
每一个人的隐私都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这是谁都清楚知道的。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当下,竟然有一所大学如此堂而皇之的下发这样侵犯他人隐私的通知。暂且不论学校这样究竟出于何种目的,但这样的作为,已经违背了法律。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的道理还不懂,把在校师生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清查就清查?这明摆的是无视师生的基本利益。
都已经到了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了,一些学校对待在校师生的方式,还停留在很久以前。不懂得尊重师生的意愿,无视他们的基本利益,滥用自己的行政权力来进行所谓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除了受到公众的诟病以外,最终也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记者的一再追问,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印发的文件不存在问题,不需要向记者解释。面对记者的质疑,不愿意进行解释,究竟是拒绝被监督呢?还是觉得解释不清楚呢?打着对恐怖、暴力、淫秽等音频的设备进行清查的名义,就可以将在校师生预想成潜在的犯人吗?《宪法》明文保护所有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学校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以权压法。
近年来,学校这类红头文件被放到网上,总遭遇了巨大的非议。这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学校的行为也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师生不是学校的私有财产,不是一纸红头文就能想怎样对待就怎样对待。很多学校还不习惯在监督中管理工作,总觉得目的是好的,就可以随性所为。打击一件坏事,却为此又做了坏事,学校的行为与其说是荒谬,倒不如说是从前“我说了算”的思维还没有改变。总认为用行政手段就可以随心随意,却不知道自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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