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娱乐体育 >> 正文
广电限薪令落地与市场规律并不背离
http://www.scol.com.cn(2018-11-13 8:27: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对影视圈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不过,有制片人告诉记者,有明星明确提出不降薪,要求对损失换一种方式补偿。不过,也有上市公司董秘否认这一说法,认为违规操作不现实。(11月12日《证券日报》)

  明星限薪令传言由来已久,政策动议也多次提上议事日程,随着广电《通知》的下发,意味着演员“限薪令”终于靴子落地。自此,之前主要因明星片酬过高而挤占其他成本投入,导致影视剧和综艺节目粗制滥造的顽疾有望得到改善。较之主要明星片酬占到一部剧总体投资50%以上的相当常见,甚至还有比例高达70%的现实,新政规定,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此意味着明星片酬在总投入的占比将实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他制作成本将会得到提升,为提高制作质量而提供坚强的保障。

  明星限薪令既有自身特色,也属于“外来品”——韩国影视业之前也有相同的烦恼,迫不得已就采取了限薪令,明星片酬大幅下降并回归于理性,极大的缓解了明星支配下野蛮生长所带来的恶性循环。不过,在长期的路径依赖下,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明星群体必然会“为利而争”,尤其是具有极强粉丝效应的一线明星,处于供不应求的优势和强势地位,若不能加以强力的监管和约束,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潜规则下,限薪令的制度安排极有可能被架空。“换一种方式补偿”既是一种可以预见的可能性,也是必须纳入后续防范的风险点。

  但又必须承认,明星高片酬又有其合理性。“明星效应”是最直接的影响力,粉丝经济所带来的价值附加,最终体现在明星的片酬价格上。即便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里面也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自愿原则,似乎并不宜受到外力约束与行政干扰。其间的真正问题在于,表面上的价值分配和价格失衡在于供需之间出现了倒置,对于演员的价值分配并没有做到真正的“绩效化”,也就是未能从作品本身的质量和最终赢利能力来进行利润的分配,而是倒置了过来。当然,明星片酬的过高并非演员本身的过错,而在于资本过于变态的追逐,从而导致了结构性失衡与供求关系的转变。

  竞争就会出现水涨船高的局面,仅有的那几个明星成为资本疯狂追逐的对象,其价格自然就会“奇货可居”。若是换一种方式,若是演员的价格最终取决于产品的分红,而不是事前的包干或者预付,“以收定酬”就会形成鲜的明价值效应,资方可以减轻高额成本支出带来的巨大压力,而观众也能从质量上去实现用脚投票。因为,只有真正具有质量保证的作品,才会获得观众的青睐并获得巨大的盈利,演员们也才会把自己置于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甚至拿了高片酬而出工不出力,人为制造了一大批高成本的烂剧。

  演员片酬是一个资源分配的过程,片酬过高则会带来分配不公的问题。调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而回归于合理与规范,根本上还得从供给控制转向于需求支配,也就是要调整演职人员的收入分配来源和结构。如果把影视产品视为一般的工业产品,基于人力成本的控制而实行限薪令无可厚非,但从尊重市场的规则出发,也需要用市场最后的反馈作为价值分配的标准。“以观众为主”的导向调整后,盈利的卖点和逐利的路径,才会真正回归于质量至上。也只有当绝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得到了满足,或者是需求侧的意愿得到了满足,整个影视行业才不会被功利与浮躁的供给所左右。

  如此看来,谈论尊重市场的话题要有更广泛的视角,如果单纯的讲求供给而没有注重需求,高片酬与限薪令就会成为悖论。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