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坚决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对于综艺嘉宾片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出明确规定,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同时规定,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11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向超高片酬出剑,利于演员健康心理的形成,综艺节目的健康发展,对网络剧的行稳致远有重要意义,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出剑,要想取得实际效果,关键是能够刺破“铠甲”。
有矛必有盾,有剑就有铠甲。国家广电局出剑了,一些习惯于高片酬的工作者肯定会打造出各种各样的铠甲。比如,成本的两套账,公司的浑水摸鱼,阴阳合同,等等。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制度法规。这就是高片酬屡禁屡犯的原因。高片酬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要想让这个“小强”真正见阎王,就必须刺破“铠甲”,直击软肋。
刺破“铠甲”需要给“剑”加入法律钢。就是要把严控高片酬的要求变成法律条款,打造法律震慑力,违法了,要有法律追责。让其得不偿失。总之,严控必须拧粗法律准绳,必须拉强惩戒之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法规威力,让其望而生畏。
刺破“铠甲”需要给“剑”渗入监管钢。这个监管钢,要从三个方面监管,一是税务部门监管,通过税收监管其成本;二是部门监管,管理部门要监管其运作具体过程,防范暗箱操作;三是大数据监管,所有数据接收监管,防止弄虚作假。真金不怕火炼,纸里包不住火,只要监管全程、到位,他们就难以在数据上耍“两面派”。
刺破“铠甲”需要给“剑”增添诚信钢。这个诚信钢,有三个元素,一是演员诚信,二是制作部门诚信,三是管理部门诚信。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任何一方出现对国家制度法规的不诚信行为,要纳入黑名单,让其在行业不能继续工作。比如,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向超高片酬出剑要刺破“铠甲”,只有刺破“铠甲”,才能让出剑见效,才能让违规者胆战心惊,彻底告别侥幸心理,逃避心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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