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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需要更多的激励保障
http://www.scol.com.cn(2018-11-23 14:55: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梁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9日晚,深圳女孩小莎在新浪微博发文称,15日晚上她和家人到一家火锅店吃夜宵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扑倒猥亵,在家人和饭店老板的帮助下才得以逃脱。在此过程中,饭店老板对施害男子进行过一些殴打。事后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饭店老板罚款200元。对此,@深圳龙岗警营 21日公布完整视频,并发文作出了解释。然而网友并没有停止热议。(人民网 11月22日)

  社会需要侠义的存在,作为法律和道德的补充。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这些行为应该得到法律和道德的支持,有利于社会和谐进步。对这些行为合理的限度,成为网民讨论的焦点。但是有一条是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常识。

  在这个案例中,见义勇为的饭店老板被罚款,就属于不符合大多数人的预期。见义勇为的行为和结果没有得到社会的有效肯定,反而因为有瑕疵而被公安机关处罚。整个行为的结果或者预期都是告诉公众,要少管闲事为妙,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够控制对猥亵男的愤怒。社会的正能量只在宣传中得到彰显,在具体案例中得不到鼓励和褒奖。这个就是整个事件中不合理之处。

  公安机关对见义勇为的饭店老板处罚有章可循,无可非议。但社会公平正义,不仅仅是程序正义,还需要结果公平正义。比如,每个人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对犯罪分子的愤怒的是应该的到法律、道德以及社会公众的肯定。即使见义勇为的个人有过激行为,也应该有法律救济手段,让见义勇为的行为获得正向激励。而不是现在这样的结果,对见义勇为的饭店老板处罚,客观上造成了逆向淘汰,打击了社会上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见义勇为需要更多的激励保障。我们歌颂见义勇为,宣传中也鼓励见义勇为,但是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行为,在社会中普遍存在操作困难,动辄得咎的情况。这种情况一定程度破坏了社会和谐,助长了歪风邪气。正义没有得到有效声张,这个也就是网友热议的焦点。希望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给见义勇为的行为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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