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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诈骗式乞讨”法律别再“体恤”
http://www.scol.com.cn(2018-11-9 8:34: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的孩子,杨玲,女,今年10岁,经省人民医院诊断出为‘慢性白血病’,移植手术需要48万元……”近日,浙江湖州的施女士在这样一则街头乞讨说明上,看到了自己女儿的照片,当日,她便报警称有人冒用其女儿的照片在街边行骗(据11月8日《中新网》)。  

  有句老话叫“无巧不成书”,但现实永远比书里说的更精彩,这对来自贵州的“乞讨”夫妻,做梦恐怕都没想到,两人随意从网上下载一个小女孩的照片,伪造身患绝症病例,编造苦难故事,原本想以此为幌子,用乞讨的方式四下行骗,没成想到了浙江湖州,居然被照片中小女孩的母亲一眼认出,虽然两人对施女士频频表示道歉,但还是因为涉嫌诈骗,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编造悲惨遭遇进行“诈骗式乞讨”,一般人很难分辨出来。即便是被识破,往往也不会由此获罪,因为在很多人的逻辑思维中,即使是编造谎言行骗,但却是以乞讨的方式表现,而如果不是迫于生活压力,没有人会放弃尊严外出乞讨。因此包括一些执法部门在内,对这种“诈骗式乞讨”往往是“既痛恨又同情”,在处罚上要么是象征性的行政拘留,要么就是批评教育一番撵走了事。以至于让这部分人转脸就故伎重演,换个地方再操旧业。  

  而据这对夫妻向警方交代,他们采取这种“诈骗式乞讨”,不仅每天大约可挣600多元,而且在他们老家,很多人在外都是从事这种职业,已经快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了。回想起以往媒体时常报道的一些“乞讨村“小偷村”甚至“造假村”等,最对夫妻所交代的应当不是虚言。坊间有句老话叫“鳖出一窝”,意思就是说在很多农村乡镇,一旦有人通过不法方式发了家,马上就有人争相效仿,且不管这种行为是违法还是丧德,都不会有人计较。曾经被曝光的“电信诈骗第一村”福建安溪,甚至连在读大学生都弃学回村干起了诈骗营生。  

  很显然,无论是“乞讨村”还是“电信诈骗村”以及这对夫妻所供述自己老家很多人的“诈骗式乞讨”,既不是由于家庭贫困致富无门,更不是因为不懂得人格尊严甚至对法规的无知,而是受利益驱使之下的价值观极度扭曲,是为了金钱利益而故意出卖人格尊严乃至道德良知;他们甚至比很多人更清楚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执法部门乃至法律法规的认真对待。原本朴实的内心和民风已经被金钱利益完全浸透,更亟待文明法治的清风洗涤。  

  应当说,在现实社会环境下,既有国家低保政策兜底,也有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无论城乡贫困家庭,也无论一时遭遇再难以克服的困难,根本无需用乞讨的方式来解决,正如很多网友所说的那样,凡是乞讨的不仅都是“骗子”,很可能还是“有车有房”的富裕家庭。“诈骗式乞讨”实质上已经成为他们发家致富的一条捷径,是好逸恶劳的一种极端愚昧表现。因此,对于这种“诈骗式乞讨”,人们既无需同情,法律更无需“体恤”。  

  尽管这对夫妻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但对其惩罚所起到的作用和效果恐怕是微乎其微,因为这种行政处罚相对于两人的不劳而获以及老家所形成的氛围,既不成比例更形不成威慑力,反而更会让他们产生“不过如此”的心理,进而换个地方重操旧业。毕竟网上下载小女孩照片能够被亲人认出并识破的概率非常之低,两人因此被行拘无疑像中了“彩票”,有这样对“诈骗式乞讨”的宽松环境和法治的“体恤”,再加上获利颇丰,他们又如何能就此收敛?而他们老家所形成的畸形产业链又如何能够彻底斩断?(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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