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对事故多发路段,绝不能束手无策
http://www.scol.com.cn(2018-11-5 8:24: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许, 辽宁省籍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4人死亡、34人受伤(包括肇事司机受轻伤)、3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司机自述刹车失灵,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正在接受调查。(11月4日“陕西交通广播”微信公号)

  这是一起由于下坡路段里程过长,司机自述刹车失灵而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虽然截至目前,公安、消防以及医疗等相关部门赶往现场救援,车内被困人员已全部救出,事故的具体原因正仍在调查中,但从事故发生的地段来看,甘肃兰临高速这段17公里长的道路,确实是一段“危险地带”。

  关于此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兰州日报》早在2013年11月11日就有过报道。据记者亲临该路段调查体验发现,从2013年9月16日起,兰州市政府在市区道路实行大货车限行新规定,导致大量从兰临高速驶出准备进入兰州市区的大货车集中停靠在兰临高速零公里至2公里处等待凌晨通行,这一现象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和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发现隐患后,交警部门已将此情况上报省公安厅,也采取过一些应急措施,但状况依然没有很大改观。

  据统计,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今年6月15日,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正因为如此,兰临高速的长下坡路段一直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管控的重中之重。究其原因,正是特殊的路面坡度超长,加上限行拥堵等原因所导致。

  据韩家河大队大队长蔡子伟介绍,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隧道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境内,隧道北口往兰州方向16公里,该路为连续下坡、多弯道路段,重型货车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因毗连兰州市区,该路段多年来是公安部和省级重点治理危险路段。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隐患,高速交警部门已经建立了4处紧急避险车道,但由于避免车道还是少,失控车辆引发的事故依然高发。然而,面对此路段如此频的严重交通事故,难道真的就对此束手无策吗?只能任由交通事故频发,坐等“死神”的到来?

  例如对大货车的限行能否宽限一些?据调查,该路段从2013年9月开始持续至11月,最多的一晚停靠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通行的大货车足足排了四五公里之长。韩家河大队每晚派专人对这些大货车进行劝离,严防意外发生。但据记者调查,兰临高速17公里长下坡路段本身就容易发生货车失控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失控的大货车冲了下来,正好又碰上了停在这里等待进城的大货车,那么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了。可见,这不是劝离不利的问题,放宽限行是否可行?如果是为了保持城市道路畅通,或是避免道路损耗,那么,到底是避免城市交通拥堵或道路损耗重要,还是生命更重要?

  交通通行是事关生命财产的大事,可该事故已造成14人死亡、34人受伤,如此惨剧再也不要发生了。相关部门必须拿出有效办法,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出于对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确保通行安全,尤其是让大货车能够安全顺利通行。从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今年,这个特殊路段群死群伤事故频发,这既是路段特殊所导致,恐怕也有管理不善的原因。由此,对事故多发路段,绝不能束手无策,而是该有所作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