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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是父女就不构成猥亵?
http://www.scol.com.cn(2018-11-1 10:18: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构成猥亵违法。(11月1日《北京青年报》)

  近日一段视频被网友吐槽,列车上一名幼女被一年轻的男士上下其手,到处乱摸,其行为很不雅,涉嫌猥亵,此事一经媒体披露,迅即在坊间掀起轩然大波。

  随着舆情发酵,铁路警方介入了案件调查,因为有图无真相,所以警方开始查找线索,解开公众的疑问,对猥亵幼女的男子绳之以法,并以此为案例开展一次普法宣传。

  现在调查结果出来了,男子与幼女系父女关系,警方据此认为男子的行为不构成猥亵犯罪。对于这个结论,很多人不敢苟同。作为父亲,与女儿进行亲昵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必须适可而止,而不是不设底线,随便胡来,就男子的举动来看,尺度明显过大,超出了人们可以接受的界限,就连小女孩也感觉别扭,拒绝了父亲的乱摸。

  可以想见,如果换作是其他男人,这样的举动极可能被定性为猥亵幼女而受到法律制裁。有了父亲这层关系,男子的过分举动就可以受到保护,这是何等的荒谬。从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来看,没有更多的说明,只是一句简单的结论,就万事大吉了。似乎父亲猥亵女儿是天经地义,与他人无关,与法律无关,呜呼,这是什么逻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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