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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几个公家馒头被谈话绝非小题大做
http://www.scol.com.cn(2018-10-4 7:49: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纪委监委驻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纪检监察组某监督单位的党员李某,在接受所在单位党委谈话提醒时表示。“李某作为单位负责食堂管理的人员,经常利用职务之便从食堂带饭回家……”不久前,驻园区纪检监察组接到区纪委监委转来的问题线索。(10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起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家食堂带饭回家的行为,是经过群众举报败露的。而党员李某,作为单位负责食堂管理的人员,由此被所在单位党委约谈。表面上看,李某的行为,尚构不成贪污,因为拿几个公家馒头看似“小事”,那几个馒头也值不了几个钱,但从深层看,正像驻园区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所言:“纪律面前无小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动辄则咎。”

  对此,在加强对食堂就餐、食材采购、财务管理等予以规范,并严格抓好落实的同时,“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也诚如昌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所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纳入其中,强调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更高要求。”

  众所周知,小贪容忍,酿成大贪。李某经常从单位食堂拿几个馒头回家,这看似“小事”,但天长日久,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同时,还将使私欲膨胀,有可能就此毁掉一个人的前程。那些原来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与贪污受贿毫不沾边的党员干部,后来堕落成腐败分子,就是因为他们未能在“小节”上做到防微杜渐,进而酿成大祸。而其中不少都是职务不高、权力也不算大的党员干部。正是这些人,从类似“拿几个公家馒头”开始,一步步走向了贪腐的深渊。而“拒腐蚀、永不沾”,当是党员干部永远坚守的精神家园。

  如今,党员干部面临的最大考验不是“枪弹”而是“诱弹”。利益诱惑面前,很难挡住人性之恶。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注重小事小节。而这些看似“小事”和“小节”,却正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现实中,人们总是把目光盯着大贪“老虎”,殊不知,这些“老虎”,哪一个不是从“小贪”开始,甚至类似“拿几个公家馒头”开始?而对再小的贪,也要零容忍。如果不防患于未然,对小贪见怪不怪、见怪不惊,那么小贪发展成大贪就是早晚的事。

  人们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慎微要求应该常为“善小”,小事连着大事,小事连着民心,眼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能就是群众的切身大事。从公家食堂拿几个馒头,这就是群众眼中的“大事”,因为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还有可能使党员干部腐化堕落,从小贪变成大贪。任何贪腐之辈,也不是生来就是大贪巨恶,都是从小贪“苍蝇”开始,才最终沦为大贪“老虎”。这也是党中央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贪不在多,一二分钱便如千百万。这些箴言当让所有党员干部觉醒。只有“吾日三省吾身”,时刻把握好自己,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做事,才不至于偏离正确方向。当然,党员干部的自律很重要,而党组织对有可能腐化堕落的党员干部的警示同样不可缺少。只有对拿几个公家馒头之类的“小贪”不断警示,才能把更大的“恶”及时扼杀在摇篮中。可见,拿几个公家馒头被谈话绝非小题大做。(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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