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对《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进行二审。针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政府部门拟实行首问负责制,且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首问责任要求第一个接受咨询、举报或者服务的人员,必须负责举报人的接待、受理或指引、转办对接工作,以做到首问负责,对口接待。此制度可从根本上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并以责任的明确来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为激活公众参与食品安全举报的热情提供制度保障,让全民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更有坚实的基础。
首问责任制度的设计与使用,其优越性在其他行业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尤其是在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让服务的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北京市拟在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领域实行举报首问负责制,破解小微食品生产监管难,为提升监管能效提供了制度出口,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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