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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逆行被刑拘是一个反面教材
http://www.scol.com.cn(2018-10-29 7:55: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建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5日中午12时许,雅西高速汉源至石棉段,驾驶人余某驾车逆行近33公里,中途经过了5座隧道,一路上险象环生,两次拒绝民警停车指令,最终被民警设卡拦下。事发后,26岁的余某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0月28日《华西都市报》)

  众所周知,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虽然很方便、很快捷,但是由于车速都很快,车流密度也大,留给驾驶人和车辆的反应时间都很短,所以危险性也不容小觑,然而,如今这个驾驶人余某的所做所为,真是刷新了人们对于高速公路违法通行和任性驾驶的认知。

  要知道,在车流滚滚、风驰电掣的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都有可能是险象环生,人家可好,居然敢在密布隧道桥梁,路况非常复杂多变的“蜀道”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而且是一口气逆行了33人公里,就连中途交警两次阻拦都置之不理,简直是亡命狂飙而停不下来的节奏。

  不知道当时这个余某内心是一种什么想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路上与他相遇的那些正常行驶的司机应当都是被惊的目瞪口呆。是啊,开了这么多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谁见过这不要命的架势的?简直是吓坏“宝宝”了!

  可人家“逆行杀手”余某就是敢这样做了。你说你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别逆行害别人呀?这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又为什么要这样做?据事后采访,原来此人是在进入高度公路后一不留神上错了匝道,跑到了对面逆向车道上了,可问题是此人在发现自己跑错方向后却并没有紧急靠边停车或是找到服务区下道,而是将错就错,就在车流中开了起来,并且更恶劣的是当交警两次喊话要求他停车的时候,他依然置之不理,还是照样往前飞奔,直到最终被截停。

  正如有律师所言,余某明知自己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且在被交警警告之后仍不停止,而是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其主观上应已具备了《刑法》中的“主观故意”或者“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其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很大的危险,因此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现在,人们看到余某在被罚款200元、记满12分之后又被警方刑事拘留,成了四川首个因高速公路逆行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但这种“首次吃螃蟹”的行为恐怕不光彩也不好受吧!

  余某的案例无疑是一个值得所有人引以为戒的反面典型。当今,高速公路越修越多,路网纵横交错,如果不注意,像余某这种跑反道以及错过路口、上错匝道等状况就有可能发生,但是无论如何,都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要把安全与规则放在第一位,千万不能头脑发热、心存侥幸而一时糊涂、莽撞行事,仅仅为省点路程和花费却将安全和法律抛之脑后,在高速公路上随意逆行、停留,冒险掉头、倒车,特别是更不能学余某这样任性妄为、一意孤行,否则等到出了事、挨了罚乃至闯了祸、甚至送了命才知无可挽回、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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