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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欠电费被停电”该不该?
http://www.scol.com.cn(2018-10-12 8:46: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9日上午9时许,新都区丽水金都小区被供电局整体断电12小时。丽水金都小区共1200余户业主,涉及10栋52部电梯高层建筑,常驻人口三到四千人。断电自然影响不小。新都区供电局受访人员介绍,该小区9月份共计19万元的电费逾期多日未缴,在电话、公告催收无果后,无奈做出停电决定。(10月11日《成都商报》)

  小区欠缴电费肯定有多种原因,供电部门在采用多种方式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停电措施,表面上是无奈的措施,实质上完全通过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

  这个小区之所以出现这咱欠缴电费的情况,关键在于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实行“一户一表”。这个小区为“合表小区”,供电局只对小区总表用电量计费结算,后端分表由物业抄表收费。物业在垫付完总表电费后再按分表向业主收取相应电费。这种做法是十分不恰当的。抄表收费本应该是供电部门的事情,供电部门没有对这个小区实施“一户一表”,那是供电公司的事情。供电公司只负责总表的抄表收费,其他的事情甩锅给小区物业是不负责任的,可能会产生更多的矛盾。

  很多居民可能认为,由于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物业公司帮助抄表收费,可能从中捞了一把,因此不愿意让物业公司来管这类事情。也有的居民可能认为,自己用的是供电公司的电,与你物业何干?因此不愿意把电费交给物业公司。还有的可能是,物业公司只管收电费,平时不注意对居民室内外出现的电路故障等进行及时维护,所以不愿意配合物业收取电费。在小区没有及时缴纳电费的情况下,供电部门对整个小区全部停电这一做法太极端。因为这个小区里绝大多数居民已经把电费交给了物业公司,由于一小部分居民没有及时缴纳电费,使所有居民都跟着“陪绑”,显然有失公允,会产生更大的矛盾。当天停电后,不少业主傍晚聚集在一起对断电表达了抗议,在多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协调处理的情况下才恢复了供电。

  实际上,供电公司有责任尽快推进小区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现在很多地方都使用“遥抄电表”,这种“遥抄电表”具有电能量远方传输功能,每天将用户的用电量传送到电业局主站平台,供电部门无需每月专人到现场抄表,杜绝人工抄表过程中出现的错抄、漏抄和估抄等问题。用户只要在手机上下载供电公司的缴费软件,就可以不出家门缴电费。这样,哪一户已缴费,哪一户没缴,清清楚楚。对没有及时缴纳电费的用户,供电公司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催交。对逾期不缴的,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促其补缴。

  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1‰加收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也就是说,实行“一户一表”后,如果有居民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在多次催收无效的情况下,供电部门可以对其采取断电的措施。这样,对那些已经缴纳电费的居民没有什么影响。也让那些故意不缴纳电费的居民无话可说。(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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