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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打假当采取智慧监管与精准执法
http://www.scol.com.cn(2018-10-18 8:01: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不久前,深圳打掉一“职业索偿”敲诈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此前该团伙向酒楼购买自制海马酒,然后举报给食药品监督管理局,索赔10万元,酒楼不堪侵扰而报案。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打假”犯罪活动在各地频现。职业打假一方面起到“啄木鸟”的作用,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研讨会,就职业打假的刑事边界、法律红线展开探讨。(10月16日《法制日报》)

  探讨职业打假的刑事边界和法律红线很有必要,这也是“职业打假”历经20多年已经走到一个“拐点”后,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职业打假类诉求案件不断攀升。以上海为例,今年上半年上海职业打假类诉求案件达6.1万件,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30.6%;而在2014年,这一数据仅为867件,比例也只有1.9%。而且,随着网购外卖的兴起,线上职业打假也风生水起。

  然而,职业打假,目前备受质疑,“职业打假人”基本上已变成了“职业索赔人”。以往职业打假中包含的公益性,随着打假目的转移而发生了改变,公益性越来越少,索赔倒成了唯一目的。公开信息显示,职业打假很少真正涉及商品质量安全等民生内容,而往往集中在标签、成分表、配料表和规格等标签标注问题。目前的套路是:职业打假人大都采取“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的方式,先民事后行政,多方施压,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可见,如果“打假”变成了“敲诈”,如果职业打假人频频向行政机关施压,使执法人员疲于应对,行政与司法资源无疑将被不正当因素挤占,不仅增加了执法成本,还人为制造矛盾,影响正常营商环境。当前,消费环境变好,职业打假案却激增,这是不正常现象,用消费者维权意识高涨来形容也解释不通。况且,不少举报都是以要挟后获取高额索赔为目的,尤其是还有职业打假人与黑恶势力相勾结,这就导致营商环境进一步恶化,伤及社会诚信。

  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客观地讲,虽然“假冒伪劣”经过多年打击,目前已经大为减少,但必须承认,假冒伪劣商品并未绝迹,黑心制造商和销售商依然存在。因此,如何区分职业打假与正常消费维权,就考验着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耐心、毅力、智慧。若是以敲诈勒索为目的打假,无疑属于非法,甚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入刑。而职业打假人构成又十分复杂,目的也未必完全相同,如果一遇到职业打假就以“敲诈”预判,恐将伤及无辜。

  对此,今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实施,该规章要求,建立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举报信息统一编码、处理,统一告知商家。投诉人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主要反映问题等内容,系统后台将自动生成与该身份证号码相关的投诉及举报数量、复议或者诉讼等信息,从而判断是否重复举报与投诉。这正是针对当前职业打假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出台的一个应对措施。

  不能否认职业打假人起到的“啄木鸟”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也不能任凭浑水摸鱼者打着维权幌子从中非法渔利。职业打假人是以获利为目的,却也间接为遏制假冒伪劣做出了一定贡献。一边是消费者频繁上当受骗,而另一边却是监管的乏力。如今假冒伪劣减少、公众维权意识提高、机制保障逐渐完善、投诉和救济渠道逐渐畅通,这恐怕也有职业打假人的功劳。可见,职业打假人的使命似乎还没有结束。不过,面对职业打假出现的“变异”,就必须与时俱进地朝着智慧监管与精准执法的方向发力。(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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