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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假需引入第三方监管
http://www.scol.com.cn(2018-10-11 8:26: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新闻网 10月10日消息:10日,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在北京举行电子商务诚信签名活动启动仪式,阿里、京东、苏宁、美团等10家企业高层现场宣读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承诺制假售假、偷税漏税、诱导、欺骗或威胁消费者删改售后评价等事坚决不做。此外,还共同签署《电子商务诚信公约》,明确坚决抵制虚假广告、抵制刷单炒信等。

  所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正是古亦有之的常态。也就是说,卖家即便卖的是一堆烂瓜苦瓜,他也一定要想方设法将这些瓜卖出去,然后才能得到利润。如此这般的常态思维作支撑,打死他也不会实事求是地说我这瓜本来就是苦的或者是烂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将这些瓜说成是甜的鲜的。

  网络售假,需引入第三方监管,换言之,应当将官方监管前置于各大网络公司链接之内。“一键便民”举措已经成为政府网络的常态,那么,作为网络销售经营的各大网站,怎么就不可以一键投诉呢?

  当前的网售举报系统自始至终存在这样一个巨大漏洞,那就是举报无门。网购纠纷的常态往往是这样的,发生买卖纠纷,先找卖家作出评估,然后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可能的结果,要么是卖家作出让步,要么是买家作出牺牲,但始终缺乏一种公平规则。当如此纠纷尚不能得到解决之时,买家往往要向网络经营者投诉,但这样的投诉同样存在投诉无门状态。要么拖延,要么搪塞,要么根本无法让买卖双方在同一平台上作出公平判决,最终受到利益损害的,往往是买家——即便达成和解,充其量也只是作出买家受损部分的补偿,而非整体的补偿,更不可能达成超出商品价值的补偿——而商品经营过程中,作为常规经营渠道,如果对买家存在售假贩假或者以次充好等问题,是完全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作出更多赔偿的。

  以网购经验来看,卖家完全可以金蝉脱壳,换一个壳再行售假贩假。以花木经营来看,大多数花卉需要在开花后才能验证真伪,而当春天来临或者是一两年之后花期到来之时再发现受骗上当之后,售假者壳早已经换了。全网逍遁,连投诉的证据都没有了,你上哪里去维权?

  阿里、京东、苏宁、美团等10家企业高层现场宣读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承诺制假售假、偷税漏税、诱导、欺骗或威胁消费者删改售后评价等事坚决不做。电子商务商家诚信承诺,不是不可以自说自话,然而,这种自说自话并不能保证自己所经营的网售企业及系统杜绝了假货。反之,当监管不畅甚至根本就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自说自话就是一种瞒骗。因此,引入第三方监管,才可能有实质性的打击制假贩假的基础,离开这一点,自说自话就是一种“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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