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有关加班费依然是热门话题,其中最火的是一项调查是“如果国庆节加班,一天2000元,7天都要加班,你会干吗?”那么,国庆节加班真能有这么多加班费吗?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国庆节加班不是同一标准给付加班费,加班费能得多少跟工资水平有关。但是如果7天全部加班,则涉嫌违反劳动法。(10月8日《北京青年报》)
国庆七天全加班违法,这样的现象,肯定有。但是,谁来护法呢?
依靠劳动者吗?不可能。在劳动者是弱势的情况下,大部分劳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只能忍气吞声?为什么?因为,找个工作不容易。如果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则,浪费不起时间;二则,意味着丢饭碗,意味着以后没有人敢雇佣他。面对这样的现实,在生存第一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违法也就习以为常了。
依靠劳动执法部门吗?没戏。其实,面对用人单位的假期加班违法现象,许多劳动执法部门也心知肚明,但是,都是睁一眼闭一眼。为啥呢?一方面,是懒政,不愿意主动出击;一方面,是潜规则,他们知道,不能这样“较真”,否则,这样的“较真”会让本地的企业都跑了。这种“潜规则”的放纵,让违法企业更加肆无忌惮,让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每每长假之后,我们都会反思假期加班的问题,加班违法的问题,但大多时候,不了了之,因为长假之后,人们忙于新的工作,对于过去的事也就算了,这样,日久天长,假期加班违法也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虽然,假期过后,都会热议一番,呼吁一番,最终,还是隔靴搔痒,让法律成为纸老虎。
难道没有办法解决吗?当然有办法解决。笔者建议,长假之后,来一个“执法周”,就是从上到下督促各级劳动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加班违法现象进行追查,主动出击,打造法律威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劳动法立起来,让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起来。劳动者不敢维权,劳动执法部门就主动出击维权。只有坚持给劳动者撑腰,劳动者的维权胆量才能大起来,力量才能大起来。
其实,遵纪守法,关键是习惯问题,如果劳动执法部门强力出击,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法律威严,那么,用人单位守法就会从不愿意、不自在,到愿意、自在,最终形成习惯。好习惯是逼出来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好习惯必须靠劳动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去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