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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旅游巡回法庭依法保护游客权益
http://www.scol.com.cn(2018-10-3 9:25: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为拓宽游客维权渠道,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联合中山陵园管理局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10月2日央广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但随之带来的旅游纠纷也不断增加,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游客被“宰”后,原先只能投诉旅游主管部门,但旅游景区是旅游主管部门管的。这些主管部门一般都尽可能地帮景区景点说话,使游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即使回到老家后向法院起诉,由于取证难等问题,也很难获得公正的裁决。而且要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最起码要3到6个月。

  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根据旅游纠纷具有发生地点异地化、涉案价值小额化、涉及关系复杂化以及纠纷主体群体化的特点,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贯彻“全面、全程、全员”的调解工作机制,畅通诉调衔接渠道。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向旅游巡回法庭申请立案后,法庭便立即立即受理,可以让游客保留证据。法庭从受理时起,立马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尽快审理。由于法院的参与,可以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再也不敢对景区景点进行庇护。不然,如果处理不公的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会被卷入其中。

  旅游巡回法庭具有快审快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旅游巡回法庭对旅游投诉调解的介入,使得游客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矫正。通常情况下,一个案子如果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从起诉、伤害鉴定,再到庭审,全部流程走下来耗时至少要三个月以上,同时还要支付律师费、庭审费等。但旅游巡回法庭介入后,可以从法律层面对双方进行解释和调解,使双方更能明确自己错在哪里?知道最后可能产生的结果,这样容易使纠纷得到快速解决,尽可能不影响游客旅游的心情和行程。

  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通过旅游巡回法庭的实践,摸索出了更加有效的机制。譬如:海南三亚旅游巡回法庭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机制,针对旅游纠纷一律使用简易程序和三定(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注重调解)、两免(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的审判工作机制。三亚还创建了“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受理、裁判、执行案件。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及旅游过程的流动性、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可能带来的问题。另外,一些地方建立起“电话接访、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等。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司法审判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司法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就是立案、审案再快,也会给旅客带来麻烦,影响出游的心情。所以,游客只有做到更好地文明出行,旅游从业者只有更好地遵守合同,旅游主管部门只有更加严格地对旅游景区加强监管,才能让各种旅游纠纷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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