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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校园商业活动仅靠政令还不够
http://www.scol.com.cn(2018-10-14 7:53: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近日山东菏泽发生的发放印有商业广告红领巾一事,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应该说,教育部的《通知》很有针对性,是对近来不断被曝光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侵入中小学幼儿园做出的一个有力回应。而且,《通知》中的内容涵盖范围广,不仅针对表面上热热闹闹的商业活动,或是外表清晰可见的广告,而且,“学校要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校园日常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这也显得很必要,因为商业活动无孔不入,仅靠学校自律,无法使商业活动给学校带来好处的同时却污染校园的恶果。因此,吸取教训,严格把关,让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成为一片“净土”,有利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近些年,由于社会上的商业氛围越来越浓厚,靠商业活动或商业广告促销的行为也蔓延至中小学乃至幼儿园,这是以前未曾未有过的,属于商业侵蚀校园的新动向。但既然发现了问题,亡羊补牢也为时不晚。因为有了《通知》,也就有了依据,相信各地都能对商业广告或商业活动进校园保持高度警觉,自觉抵制商业污染校园的行径,这将使校园保持清洁,至少不影响孩子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通知》涉及的范围很广,但除了强调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以及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等要求之外,对于违反《通知》应该如何处置没有提及。就是说,如果有学校违反了《通知》,该如何处罚,并没有配套措施跟进,那么《通知》有多大的约束力就被打上了一个很大的问号。

  而且,“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对此如何理解,如何界定,都需要进一步细化。不排除良心企业在无任何商业目的的情况下进校园献爱心,但如果不能识别,势必造成打击面扩大的后果,这也不利于正常的校园开展正常的公益活动。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利用中小学教材或教辅材料夹带商业广告的行为,也在不断出现,如教学教辅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教辅APP等信息。此外,自媒体社交平台上的商业促销,也是监管的“真空”地带,如学校老师与家长和学生的互动群、工作群等。因此,这些都可作为监管重点

  如今,企业出钱赞助学校搞活动和捐资助学的情况屡见不鲜,不过,绝大多数都属于商业促销活动,而非纯公益活动。而且,稍不留意,就将违反《广告法》,因为《广告法》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广告活动。四川乐山就曾先后有三起企业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搞赞助、捐资助学等活动,被网友质疑违法。由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当地工商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对涉及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指导。

  可见,出台《通知》实属必要,但实践中更要靠法律约束。而且,如果违反了法律不仅要惩罚商业企业,对涉事学校以及主管部门,也该让其承担责任,并给予处罚。否则,就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遏制甚至杜绝商业活动进校园,也就将达不到目的。(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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