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判刑是对公序良俗的捍卫

http://www.scol.com.cn(2018-10-19 18:45: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徐建辉
作者:徐建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10月18日中国新闻网)

  自古以来,男盗女娼之事就为世人不齿和痛恨,而这个宋喆不仅盗别人的钱,还被传“盗”人家的人,真是家贼难防,无疑更为卑劣,可谓可耻之极、可恨之至。如今此人及其同伙一同被宣判,被判服刑还有罚金,真是大快人心。应当说,这一判决是对二人恶行的应有惩罚,也是对事发几年来舆论汹汹和群情激愤的积极回应,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世道人心的有力捍卫。

  要知道,偷情出轨、第三者插足,不但是对爱情的背叛,也是对爱人的出卖,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的破坏,堪称地地道道的爱情“入侵者”,自然为世俗观念和社会的主流价值所不容,历来被人们唾弃。这个宋喆,原本是人家的经纪人,还是工作室的总经理,看得出之前也是备受雇主的信赖和重用。

  对此,就不说忠于雇主了,起码不能损害雇主的利益吧?至少要讲点职业道德,应当勤勤恳恳,认真服务,对得起人家给的一份酬劳以及自己的良心吧?可此人却利用别人给的工作机会,在端着人家的饭碗、拿着人家的打赏的同时,抛弃做人的底线和所有准则,叛离自己的家室,觊觎上了别人的妻子,干起了偷人的勾当,试问良知何在?人性何存?就是这样回报对自己信任有加的雇主的?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人不光是看上了人家的女人,还盯上了人家的财富,多年来一边偷人一边偷钱,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肆敛财,仅法院查明认定的就有数百万元之巨。这完全就是霸人妻室不够还要吞人家产的架势,试问做人哪能这么无耻?难怪此事一经曝光,丑事一经公开,就引起了人们的公愤和同声谴责。在公众看来,这人的所做所为,压根就刷新了人们对于卑鄙低劣的认知,怎一个奸贼小人了得?

  毋庸置疑,这样的人,如此恶行,如果不受严惩简直是天理难容,更别说难平民愤了。应当说,此人所干的丑事败露后,众人的唾沫星都能把他淹死了,也算是身败名裂,今后也别想再吃经纪人这碗饭了,这完全就是咎由自取。可是仅仅背负几句骂名就够了吗?当然不够!能干出这种事情的小人估计也不在乎自己的什么名声了吧!关键还是要让其付出实实在在的法律和经济的代价!而这次法院的宣判,终于让宋喆等人吃到了法治实锤,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朗朗乾坤,大道昭彰,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恶人必将受惩。庄严的法槌作证,那些作奸犯科、悖逆人伦、践踏公序者,不止会被钉在道义的耻辱柱上,还将沦为失去自由的阶下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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