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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侮辱英烈频发,需要反思教育方法
http://www.scol.com.cn(2018-10-22 7:44: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9月28日,在发出一则致歉信后,认证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微博的@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停止更新。致歉的原因是上述微博于9月27日发布恶搞3位英雄烈士的内容,致歉信中表述为“复制转发了一条调侃革命先烈的笑话”。石家庄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发布此微博的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张某某被警方给予行政处罚,该校已对校内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10月21日法制日报)

  当然,恶搞英雄烈士,国法不容,给予行政处罚实属正当。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到目前已经实施5月有余,可是,在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还是发生了严重的恶搞英烈的违法行为。而在学校发生如此行为,实在令人唏嘘,充分暴露了该校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上的问题,也反映出有效贯彻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依然任重道远。

  “趴在草地上的邱少云对战友说:‘我有预感,我今天要火。’匍匐前进的黄继光说:‘我也有预感,我趴着也中枪。’董存瑞冲锋时说:‘我有一种预感,我要碉堡了。’”可是,这明显恶搞英烈的行为,在16岁的学生张某某(他平时负责学校团委“每日一笑”栏目)看来,却是一种“调侃笑话”而已,他没有把此事当回事。至于必须尊重英烈、恶搞英烈违法,他就更搞不懂了。

  可见,恶搞英烈,除了某些怀有恶意的人居心叵测外,并非所有人都出于“恶意”,而且,属于“无意识”作恶的人并不在少数,就像这所学校的张某某一样。对此有人认为,“恶搞英雄烈士”事件频发生,必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这当然显得十分必要。不过,如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就需要采取适当且正确的方式方法。否则,就算加强了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欠妥,也将是做“无用功”。

  不久前自媒体上的一个视频广为流传,有一位学生在课堂上朗读英雄刘胡兰的文章。当他读到刘胡兰大义凌然、慷慨赴死的时候,在场的其他同学竟然莫名其妙地笑出了声!这些年纪不大的孩子,在英烈即将被杀害的时候能笑出声,充分说明孩子们对英烈的认知严重不足,对英烈为何有如此义举,普遍缺乏必要了解。同时暴露出,在对孩子们事关英烈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肯定存在缺憾甚至很大的漏洞。

  最近发生了不少恶搞英烈被处罚的案件,如西安那家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短视频恶搞叶挺烈士《囚歌》,后被法院判决下线、删除、道歉、罚款等。但像石家庄这所学校的恶搞英烈案件,看起来就与上述案件有些不同。西安的那起,恐怕是缺乏对英烈的敬畏,故意为之,为的是吸引眼球,达到商业盈利目的。而石家庄的这位年仅16岁的学生,可能仅是由于“无知”所为。

  对此,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必要,但还要强调方式方法。以往,对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英烈事迹的宣传和教育上,总是显得表面化,或固化或死板,并没有到达预期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单纯为了“宣传而宣传”或“教育而教育”的现象很常见。不客气地讲,有很多都是在走过场,并没有在实际宣传和教育后,使英烈事迹入脑入心。

  由此,防患于未然,要比事后处罚显得更迫切。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就必须找对方式方法,而不是以“完成任务”的态度行事。这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等,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在普法宣传和教育上做细、做足功课,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恶搞英烈、侮辱英烈事件频发。(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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