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女教师因罚站迟到学生,被家长报警后带入派出所调查7小时”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湖南株洲市株洲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相关负责任人10月18日晚向澎湃新闻证实,带队到学校带走女教师的派出所副所长是被罚站女生的父亲。另据红星新闻报道称,该副所长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公安局已成立小组调查此事。(10月18日 澎湃新闻)
学生迟到,老师让其罚站,本来就是一个正常的教育惩戒的过程。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有什么不当行为,作为家长,又身为派出所的副所长,也应该依法行事。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即便家长与老师无法进行沟通交流,那么,也可以通过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把淤积内心不满的矛盾纠葛解开。
可令人愤懑的是,这位派出所副所长,非但没有通过正当途径排解心中不快,反而还利用手中的职权,仗势欺人,把女教师直接关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长达7小时,这到底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想必这位既身为派出所副所长,又为人父者不会不知道吧?
不可否认,为人父母,没有不爱孩子的。但,不论怎么说,父母爱孩子都有边界的,既有社会伦理道德边界,更有国家法律边界。一旦超越了这些边界,轻则不是对孩子爱,而是害;重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这位副所长目无法纪、滥用职权,私自把女教师关押在派出所接受调查7小时。
由此,我们不禁要问:其胡作非为、知法犯法的胆量,究竟是如何炼成的?谁都知道,派出所干警本以伸张社会公平正义、替百姓排忧解难为己任,可到这位副所长那里,则把公权当成私有利器。可见,其身上的匪气绝非是一日之功,而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副所长滥用职权,私自关押女教师,看似是一次偶然,其实就是必然。
我们说,有什么样的环境,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且不说副所长在孩子面前不是好父亲,单就其在本职岗位上,也不是一个好所长、好干警。由此及彼,我们不禁要追问一句,这样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人,又怎么一步步升到派出所副所长岗位上的?难道有关组织部门没有觉察出来吗?
由此看来,我们在选人用人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我想,一方面,有关方面还不能止于对涉事副所长停职处理,更要考虑将这些滥用职权者清出公安队伍;另一方面,也要把从严治警真正落细落实,将那些不能胜任人民警察这个神圣岗位的人,早日清除警察队伍,以保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严肃性。唯有这样,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有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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