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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是打在“医闹”身上的“杀威棒”
http://www.scol.com.cn(2018-10-18 8:02: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江德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实施包括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16项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10月17日《北京日报》)

  28部门对“医闹”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堪称一个重磅消息,乃是打在“医闹”身上的“杀威棒”,意味着“医闹”将面临最严厉的信用惩罚,以后在报考公务员、评先评优、乘坐飞机、高铁出行等方面均要受到限制。联合惩戒彰显政府严厉打击“医闹”的决心,势必会提高“医闹”的违法成本,令其付出昂贵的代价,以此公开表态对医护人员权益的坚决维护,有助于安定民心,促进医患关系恢复合理化、正常化。

  最近一段时间,部分地方连续曝光“暴力伤医”事件,造成医生的肉体和精神受到双重伤害,激起广大医护人员和民众的愤怒,对凶手予以强烈谴责批评,呼吁要严厉惩戒行凶者,保护医护人员不再遭受暴力伤害。此前刑法修正案将“医闹入刑”,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法律威力,各地“医闹”现象减少很多,可仍有部分人无视法律,动辄上演“暴力伤医”行为,还有黑恶势力借机滋事牟利,引起社会公愤,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予以打击。

  由于法律对“医闹”的限定标准,当患者及其家属针对某一个、某几个医务人员的殴打,打砸医疗机构财物等,只要没有影响医疗秩序,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均无法入罪。因此,“医闹”行为虽然减少很多,但“暴力伤医”事件并未就此禁绝,仍未能有效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可见,在法律没有再次修订之前,有必要增加新的惩戒措施,变相提高“医闹”的违法成本,令其品尝到“暴力伤医”的苦果,以达到警示效力。

  显然,28部门发布的联合惩戒措施,就是针对法律的不足之处,所采取的额外打击方案。通过信用惩戒手段,让“医闹”寸步难行,在工作与生活均遭受惩罚,在其现实利益蒙受损失时,就会体验到违法行为的后果,从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敢再冲动行事,跟医护人员和谐相处,有话好好说。

  医疗本身就是非常专业的领域,医护人员都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培训、实践,才能逐步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为患者治疗疾病、解除痛苦。由此可见,在疾病面前,绝大多数人都是无知者,应尊重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规定。如果遇到不公对待,或者过度医疗、医疗事故等问题,则应走正当途径维权,而非诉诸于暴力手段。通过闹事解决问题,崇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思维,也都该抛弃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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