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消防员“不救猫狗”,你哪来那么大的火?
http://www.scol.com.cn(2018-10-12 8:11: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10日晚,一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家养的狗被链子绞住大腿,向杭州余杭消防大队求助,希望得到帮助。接线员多次声明“只救人不救猫狗”,并挂断电话,引发该网友不满,质疑当地消防无作为。对此,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今日回应,消防员依法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基层消防队在不影响情况下,也会参与社会救助,但应急救援资源有限,解救小动物这种困难,并不能百分之百的满足。(10月11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消防员救狗救猫的新闻频现,民众对此的评价莫衷一是,是非不断,至今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有人赞扬消防员救猫救狗,说动物也是生命,需要平等对待;也有人质疑,说这是浪费社会救助资源。

  诚如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回应的那样,消防员的第一职责是抢救重大灾害事故中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不影响正常执勤、战备的情况下,也会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不过,消防员是否应当救狗救猫?不该有固定的答案,也不应受固定的思维约束。比如,民众遇火灾打119报警,消防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当然可以抢救房屋里的小动物;再比如,数只小动物身陷险境,生命垂危,消防员也可以解救。

  新闻中提到的这位网友,自家养的狗被链子绞住大腿,多大的事啊?人的生命财产没有重大危险,狗的生命也没受到威胁,他竟然也求助消防大队,挤占属于全民的消防救助资源,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的消防资源有限,无法所有顾及营救小动物的需求,我们应当体谅,应当有一种自觉。要知道,你的挤占,可能会影响真正需要救助的闲情。可现实中,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对消防资源的公益属性的外延无限放大,才闹出了小猫小狗卡住笼子里,也理直气壮地打119求助的笑话。

  杭州余杭消防大队拒绝救助,引发了那位网友的“勃然大怒”,发微博笔伐杭州余杭消防大队的“不作为”,并有借助舆论告御状的隐意。但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的回应,站在了余杭消防大队的一边。上级主管部门“护犊”,没有引发民意的抵触,网友们反而纷纷为余杭消防大队的做法叫好,也对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的回应给以肯定。这说明,公众心中自有一台衡量是非的天平,个别人要求消防员救狗救猫的无理要求,不得民心。

  令人耿耿于怀的是,还在于那位网友在微博中尖酸刻薄、怒气冲天的讨伐词语,诸如“推脱责任,态度恶劣”、“你们是共产党吗,你们是政府机构吗”、“你们是国民党的保安团吗,你们是清政府的黑捕快吗”等等,大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势。消防大队依据实情,做出“不救猫狗”的规定,符合民众的利益,于法有据,于情顺通,没有过错,你哪来那么大的火?博文明显带有侮辱性,如果余杭消防大队体谅你的怒火源自于一时情急,不予追究倒也罢了,否则,你会为自己的不当言论承担法律责任的啊。

  小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但在社会救助资源有限的前提下,社会救助资源应当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人的生命至上,第二,也应适当考虑资源浪费。你可以赞美“消防员驱车数十公里救猫”,但却无法消弭公众关于资源浪费的质疑声。深究一些人过分要求救急、消防资源为己所用的底气,源自于我们对部分民众无理要求的过度宽容。从这一点看,对于那些屁大一点事就报警,甚至骚扰110、119的人,,我们不能过分宽容,或者停留在批评、谴责的层面,让他们承受适度的处罚,也未尝不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