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淮安火车站出站口维持秩序的郭警官接到工作人员反映,有一名男子携带一名身高1米4左右的孩子从南通乘坐火车到淮安,却只买了一张火车票。当工作人员要求补票时,这名男子为了逃避补票竟然将孩子一个人丢在火车站,出站后扬长而去。(《扬子晚报》10月4日)
一张车票才多少钱?为逃票丢孩子,恐怕孩子日后会担心,自己莫非是“充话费”送的?无论如何,此等无赖行径不能等闲视之。若不能责之以严法,必然会滋生更多麻烦。
也许,该男子认为,火车站工作人员不会为难孩子,自己走了,孩子也会被放走,所以可以不管不顾。可国庆出行人流何其之多,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谁又能保证孩子不会出现闪失?家长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即便是处于最艰难的环境,都不该轻易丢下孩子。无论有什么理由,该男子皆已忽视了身为父母的看护责任。
绝大多数家长都会把孩子当成保护的对象。谁曾想到,有人竟把孩子当作为难他人的武器?遇到此等“熊爸”,工作人员的尴尬可想而知。男子把孩子丢给火车站,企图借孩子的无辜,逃避法规的惩处,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耍无赖。其面貌与前段时间的“霸座家族”尤为相似,都是借法律难以直接惩处的空档肆意妄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火车站对孩子是没有明确监护责任的。若孩子真的走失,作为家长,必须为其主观上的“丢弃”行为,承担相应的惩罚。相信结果不会也是“纳入铁路旅客征信黑名单”那么简单。
每逢长假,人流骤增,火车站作为交通枢纽,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奇葩人和事。而在此时,也能考验铁路部门应急处置的能力水平。事实上,对于部分不常坐火车的人而言,禁乘火车180天并不算是严厉的处罚。也总有一些人因规则意识不强,忽视了守法的严肃性。违法成本不高,依旧是制约铁路文明建设的关键原因。
对此,相应的应急制度必须早日建立。无论是事前的劝解、事中的拦截、还是事后的追查,只有让违规者在现场受到相应的处置,才能让大多数人感受到法纪之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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