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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私设灵堂,是不是管得过宽?
http://www.scol.com.cn(2018-10-1 9:17:31)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起,温州市将试点开展丧事集中办理服务,作为试点的大南街道、蒲鞋市街道,丧事办理将统一集中到温州市殡仪馆进行,届时,两个街道区域内将不再允许开设灵堂。网友质疑规定不尊重传统丧葬习俗,市殡仪馆有借机垄断经营之嫌。也有专家表示,当地民政部门此举无任何法律依据,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则属于强制消费。(9月30日《新京报》)

  温州市将开展丧事集中办理(试点)服务,作为试点的丧事办理将统一集中到殡仪馆进行,届时两个街道区域内将不再允许开设灵堂,温州这个新政引发争议是必然的。而且,还不仅是不允许私设灵堂,就是在集中办丧事的灵堂,还限制摆设花圈、花篮、花匾。如果想多摆放,必须缴纳费用。灵堂占用还要交费,虽然有“减半优惠”,如高档、中档、普通灵堂租费减半收取,但这意味着今后所有丧事必须到市殡仪馆办理。

  丧事必须“集中”办理,这还真是头回听说,温州富人不愧“敢为天下先”。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人还被誉为“东方犹太人”,脑子灵活,会做生意。然而,丧事都要集中办理,是不是这门“生意”做得有些过火?而且,这门丧事“生意”是由官方在做,因此,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显得很不妥。

  首先,温州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任何一部法律中,都没有不允许公民在家私设灵堂的规定,类似的法律也没有。而温州的做法,就无法令人信服,只能引发更大的争议和民众的不满。出台规定强迫人们都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殡仪馆办理丧事,显然侵犯了公民自由选择如何办理丧事的权利,明显属于权力的滥用。

  其次,虽然倡导移风易俗,但家里设灵堂从古延续至今,这一直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文化。办理丧事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也是自身的权利。强制人们都去一个指定的地方办丧事,是在破坏已成为人们传统上能接受的习俗,且这种习俗还没有达到必须“移除”的程度。可见,在家设灵堂,只要不影响邻里,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等就完全合法。而强制规定到殡仪馆办丧事,违反还要处罚,明显不妥,是对正常民风的无端干涉。

  再次,温州的丧事新政有搞垄断之嫌。虽然官方称市殡仪馆向每户赠送2-5个花圈,其余要收费,可如果死者的亲友众多且生前同事或同学都要来送行,就不得不花钱在指定的殡仪馆购买祭品,那官方无疑是在搞垄断经营,打着移风易俗或避免浪费的名义都说不通。诚如律师所言,百姓在家里办丧事的花费可以自己衡量,但是到殡仪馆办理,就需要收费,属于强制消费,不管有没有优惠,都是强制花钱。

  是的,如今有些人在办理丧事中,的确显得有些大张旗鼓甚至铺张浪费。人们也确实看到,有些居民在家里办丧事设灵堂时,吹吹打打影响市容市貌,费用也越来越大,对于困难群众来说是很大的负担。据温州官方称,今年以来,民政局接到的办理丧事扰民的投诉特别多。可是,把非常私人化的办丧事“管”起来,集中到指定的殡仪馆办理,既无法律依据,也有违民意民风,还涉嫌垄断经营,难怪从法律界人士到民众都在反对。

  可见,不允许私设灵堂,是不是管得过宽?如果想要倡导文明办丧事,只能采取柔性而非强制措施。况且,如果集中办丧事,对那些既没有给市容市貌造成影响,也没有铺张浪费,且生活也不困难的群众来说,是不是扩大了范围,无端“整治”了这部分群众呢?也许,温州办丧事新政的初衷是好的,但如果在法律、民意、民风等方面都站不住脚,也无法拿出不搞垄断经营的有力依据,那么大家都不接受,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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