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党委政府对县乡村三级的督查检查考核进行了规范,有效减少了基层的工作量,使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去干实事和为群众服务。(10月10日《人民日报》)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展开,特别是脱贫攻坚、环保督查等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地解决了全国各地基层农村多年来存在的问题,为全民奔小康和建设富裕美好的生态居住环境提供了保证。党中央部署的巡查工作对这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中央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也纷纷组建了各自的巡查、督查组,隔三差五地去基层检查,甚至很多的县乡级的基层常委政府部门也跟着组建了自己的巡查督查考核组,每一项工作的展开,从中央到地方的县级,每一级对乡村检查考核1次,基层乡村两级就要接受至少4次检查。这还只是一项工作的开展。就拿今年来说,脱贫攻坚、环保督查、扫黑除恶等等,光是这三项工作,基层就要接受12次以上的检查督查和考核。更不要说还有其他例如党建等日常工作和各地经济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基层可以说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
如果各级督查检查考核光是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对基层不作过多要求,基层的负担还没有那么重。但实际情况却是每一项检查都要基层县乡村三级提供各种佐证材料,要完善各级表格资材和撰写前期方案、中期推进情况及工作完成总结等汇报材料。为了应对上级的检查督查考核所需要的这些资料,基层往往要提前准备。在各项工作之初就要注重留痕,工作中还要注意资材的收集,当然最后最重要的还是总结材料要总结得到位。为了过关,基层只有把大量精力用来做这些表面工作,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往往还变得次要了。这种过多过频的检查督查考核,使得基层常常出现“五加二”“白加黑”等情况,基层干部长期得不到休息也已经成为常态。
中央出台的这个《通知》很及时,目前已经进入十月份,到年底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往年从这个时候开始,各项工作的年终检查督查考核就将要展开了,希望这个《通知》能够使各级的检查督查考核工作真正按《通知》要求的减少50%,如果真减少了,那还真是基层之幸群众这福。
在此,笔者还有个提议,就是中央是否能够对这个《通知》再发个细化的补充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能够设立检查督查考核组的数量和检查督查考核的频次、考核的内容及标准。防止出现层层加码现象,有效减少基层迎检次数,使基层有更多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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