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铿铿蜀音 >> 正文
以实现监察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
http://www.scol.com.cn(2018-10-7 7:40: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近日从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通知》获悉,我省将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监察全覆盖。通知明确,乡镇(街道)监察组织与纪检组织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工作牌子。(2018年10月06日四川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察范围过窄。党的十九大决定在全国推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使反腐败的力量更集中,反腐败覆盖面更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最终换来由“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纯净明天。

  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为实现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四川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通知》,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监察全覆盖。笔者认为,这无疑是对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又一新的探索,是确保监督没有空白地带的重大组织和制度创新,其目的就是要将监察的震慑力贯穿于公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以监察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也有利于及时发现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监察全覆盖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通知》对乡镇监察机构设置、职能、要求均作了相应规定。具体说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监察对象多少、监察任务轻重、纪检组织实际等因素,以监察组织的适当方式,为乡镇(街道)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也可几个乡镇(街道)分片派监察机构。同时,乡镇(街道)监察组织与纪检组织合署办公,承担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不仅如此,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向乡镇(街道)派驻或派出监察组织全覆盖,通知还要求各市(州)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推进向所辖乡镇(街道)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工作。要督促村(社区)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监察没有全覆盖,就总会有人心存侥幸、缺乏戒惧。因此,在笔者看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种制度的创新,其目的在于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和体制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扩大监督执纪覆盖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切实做到哪里有公权力,哪里就有监督。而实现监察全覆盖,就是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将监察的震慑力贯穿于公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以实现监察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杜绝监察盲区。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我们坚信,随着监察全覆盖局面的形成,必将持续释放反腐永无休止符的强烈信号,让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能为,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