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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印广告警示“被商业渗透的教育活动”
http://www.scol.com.cn(2018-9-30 7:43: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群众28日向记者反映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 ”广告,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对此,记者采访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的,学校发现后很快全部收回,学校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9月29日《法制日报》)

  交通安全进校园,本是了为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然而,免费送给学生的红领巾竟然印着广告,这让人大跌眼镜,不过,更要警示的却是“被商业渗透的教育活动”。

  红领巾印广告对于红领巾的使用,全国少工委早在2005年11月28日印发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规定中对红领巾的佩戴有明确要求: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规定写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红领巾印广告,这是最无知的“广告”,相关活动组织者以为学生戴上印着广告的红领巾是流动的“广告载体”,能够达到很好的广告效果,可这么做,不仅违反规定,而且让人心生厌恶。红领巾印广告,是利益蒙蔽了最基本的敬畏,是利益突破了最基本的底线。我们只能用“震惊”来形容这样的行为。红领巾印广告进入校园,一方面是商家无底,另一方面是学校把关不严,当事学校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处罚一点都不冤,哪怕是无心之过,也该受到该有的惩罚。

  红领巾印广告只是“被商业渗透的教育活动”的一个侧面。学校组织“感恩活动”,到最后却是卖资料;学校组织观后感比赛,却是让学生看电影……学校因为有“学生”在,“市场”也大,其潜在的购买力是最吸引商家的,许多商家愿意借助活动进入校园,只要能够吸引到学生的眼球,只要能够激发起学生的购买欲望,就不愁家长不掏腰包,而学校因为经费的限制,对于“送上门”的活动是很难拒绝的,于是也就有了红领巾印广告的“闹剧”。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能被商业活动所绑架,更不能被免费赠送而动心。学校对于商业合谋的活动应该持拒绝或谨慎态度。活动可以进入校园,但却要把好“关”,不应该有“广告”进入校园,更不能让那些违反相关规定突破底线的“商业广告”进入校园,毒害学生。

  教育应该保持该有的“纯洁度”,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学校应该远离“被商业渗透的教育活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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