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餐馆逼顾客用收费餐具”问题在哪?
http://www.scol.com.cn(2018-9-25 8:06: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市民宗先生在南京玄武区一家名为“靓蛙馆”的饭店用餐时,就遭遇了餐具“隐性收费”的尴尬。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盘子、杯子、碗都是散装的,而非收费的一般消毒餐具那样用保鲜膜包裹起来。因此自己就以为是免费的餐具,在点菜时,服务员也没有对餐具是否收费进行说明。但等到宗先生结账时,却发现被收取了8元餐具费。(9月24日扬子晚报网)

  到餐馆用餐被收餐具费现在已十分普遍。之前,一些餐馆以“一次性消毒餐具”为名向顾客收取餐具费,虽然也不符合规定,但顾客还能接受。但像宗先生在这家餐馆用餐,用的不是一次性消毒餐具,更没有在被告知的情况下,却还是被逼收取了餐具费,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免费提供餐具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三十五条就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按照这一《条例》,宗先生使用的应该属于免费餐具,而这个餐馆向宗先生收费,说明该餐馆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清洁的消毒餐具是商家的义务,不应该把这种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商家要求收取餐具费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强制收取餐具使用费用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了这样的法律和条例,餐馆如果不严格按规定去执行,如果不是食客为了这些餐具费闹将起来,吵到有关部门,恐怕很少有会有关部门主动去到餐馆去查一查,对这种乱收餐具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消费者去饭店用餐肯定要用餐具,如果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那就是等于强迫消费者购买餐具的使用权,在这一点上,饭店就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让消费者被迫去花钱,这种做法也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行政主管部门不主动作为造成的。因此,餐馆向消费者违法收取“餐具费”,不能只怪餐馆,说到底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消费者的容忍造成的。要想让餐馆不再收取“餐具费”,消协、工商等要主动作为,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当然这需要消费者的配合,消费者遭遇此行为,可以保留餐具消费小票等相关凭证,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