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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贷”致少女卖淫变加害者责任在谁?
http://www.scol.com.cn(2018-9-11 8:10: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想到去年被迫卖淫的惨痛经历,刚满15岁的女孩张淼淼不禁一阵后怕。想让老乡帮忙介绍工作,没想到却被拉进了涉黑卖淫团伙。2017年,年仅14岁的张淼淼成了这个犯罪团伙的“摇钱树”。不久前,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法院一审宣判该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获得有期徒刑6个月到9年,这个以裸照威胁年轻女孩卖淫的犯罪团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9月10日“检察日报”微信公众号)

  不法之徒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招募年轻的女孩借钱,然后以裸照、身份证威胁和控制这些女孩从事卖淫活动,还实施敲诈勒索。而首先误入歧途的女孩,又以同样的手段胁迫更多同伴“裸贷”,然后让其靠卖淫抵债。这些涉世不深的少女,有些还是未成年少女就这样被推进入了火坑,不仅身心受到巨大摧残,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极大。

  组织卖淫活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当然要受到强烈抨击,犯罪嫌疑人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花季少女陷入“裸贷”的泥潭,进而被逼卖淫还债;最初的受害者竟还介绍同伴走自己的老路,最终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像朱璐雨这样因为还不起校园贷、高利贷而选择卖淫的年轻女孩并不在少数,而这些更值得反思。

  少女爱慕虚荣却消费不起,于是就被不法分子盯上,落入了“裸贷”的圈套。这证明,部分青少年的消费观、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出了很大问题。正像承办该案的石家庄市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裴丽艳所言:“本案中,几名被害女孩也需要反思。她们为了能借到钱而放开了底线,包括道德底线、身体底线、生活底线。涉世不深、没有社会经验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坏人利用是一方面,但也同时证明了她们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案中,几位少女认为“裸贷”还很合算,就是卖身抵消贷款也不吃亏。殊不知,她们连卖淫属于非法行为都不知!而不懂法,岂能作为不是犯罪的理由?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虽然她们现在懂了,可付出的代价实在高昂。要是她们事先再懂些法律,悲剧就不会轻易上演。

  更值得反思的是,对青少年的监管存在巨大漏洞。这些少女都有父母,有的还是在校学生。遗憾的是,既看不到学校在监管,也见不到家长的监护;既看不到学校该起到的监管作用,也见不到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影子,就是任凭她们逃课甚至夜不归宿。难道学校和家长连她们每天在干什么都漠不关心、不闻不问?不客气地讲,几位少女的“堕落”,除了她们自身的原因、不法分子的套路深外,还有监护失职的原因。

  孩子们的成长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如果少了正确引导、监护,就有可能走向歧途。像本案中的王莉莉就令人印象深刻。她本是“裸贷”的受害者,却一步步滑向了犯罪深渊,不仅自己卖淫,还将自己的同乡,不满18周岁的张淼淼也带入了火坑(当时刚满14岁),成为王晓飞犯罪团伙的一员,并在对刘文达实施敲诈勒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见,惩戒犯罪的同时,必须找出犯罪的根源,如此才能避免同样的犯罪行为继续发生。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容易,但警示和阻止那些有可能走向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就绝非易事,这需要各方的积极行动。如果等到犯罪已经发生,付出的社会成本,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极大,而这些又是很难挽回的。对受害者和加害者,都可能是影响一生的沉重代价。只有各方都负起责任来,此类犯罪才能减少或被杜绝。(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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