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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将被行拘后又撤销”严肃性哪去了?
http://www.scol.com.cn(2018-9-24 8:18: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广州男子打5元麻将被行拘案”有了新进展。红星新闻从该案当事人肖先生处了解到,9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撤销了对肖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9月23日红星新闻)

  8月23日晚,广州市民肖先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餐馆打5元赌注的麻将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现场共查获赌资420元,台费30元。次日,肖先生和其朋友因赌博行为,被增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9月7日,肖先生一纸诉状,将增城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后增城公安分局已撤销此前对肖先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撤案决定书显示,增城分局称,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处罚不恰当”,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规定,决定撤销对肖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实类似的情况之前在成都也发生过。成都市民王彬如自己因为与朋友打“5元钱麻将”被拘留15日,并被罚1000元。为了撤销这项错误处罚,从拘留所出来后,王彬如等将温江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们三人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温江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不是小事,不能当儿戏。“打5元麻将被行拘后又撤销”,使执法严肃性荡然无存。执法应该有依据,不能想抓人就抓人,想放人就放人。两高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在一些地方打5元赌注的麻将,可能是最低档次的,每个人都玩过,纯粹是为了消遣,不是为了赌博。肖先生和他的朋友因打5元麻将而被拘留,还真有点奇怪。如果打5元钱一局的麻将都要被刑拘,可以说只要打过麻将的都要进拘留所了。

  “打5元麻将被行拘后又撤销”的背后,是相关法律条文“以营利为目的”“赌资较大”等表述不够清晰,使有关部门有了很大的裁量空间。直到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如果广州没有对“赌资较大”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那当地公安部门对此执法时就很随意了,看到有人不顺眼,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可以把人抓了。

  因此,为了避免争议,各地应该对“赌资较大”要一个明确的“刻度”。实际上,在很多城市早已对“赌资较大”有了一个标准。如: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每次在300元以下;上海市规定100元以下;河北省规定200元以下;深圳市规定500元以上;江苏省规定200元以下。只要超过这些标准,就被认定为“赌资较大”,有可能被拘留。深圳与广州地理和习俗等相近,如果参照深圳的标准,如果有4人一起打麻将,赌资合计在2000元以上才能算“赌资较大”,才有可能被拘留。而肖先生等4人本次打5元麻将,现场共查获赌资420元,台费30元,显然远远低于“赌资较大”的标准,肖先生还真有点冤。

  就算增城区公安分局以广州对“赌资较大”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为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肖先生等4人定性为“赌资较大”,对他们进行拘留和罚款,那也应该对其他人一视同仁,凡类似的打5元麻将的人应该全部抓进拘留所。不然是对肖先生等人的不公,是随意行使裁量权,使《治安管理处罚法》失去了严肃性。另外,执法人员依照自己的意志随意抓人,想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这显然与立法的本意相悖,是一种乱作为,会造成社会混乱。这种乱作为显然让民众心生惶恐,生怕有一天也会被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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