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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捂脸表情”申请商标,不能再纵容“恶意抢注”了
http://www.scol.com.cn(2018-9-15 9:34:39)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发现大家微信聊天中常用的“捂脸”表情被人申请注册成了商标,虽然目前该商标还在初步审定的公告阶段,但是仍然引起了不少人的疑惑:如果注册成功,会不会影响大家在聊天中使用这个表情呢?微信表情被申请成商标是否侵犯创作者的著作权呢?(9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捂脸表情”申请商标为何引发关注?因为申请“捂脸表情”商标的,并非是“捂脸表情”的设计者,也不是“捂脸表情”的使用者,而是一个既没有版权,也没有使用权的人。说白了,就是“拿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做自己的事情。

  该商标申请人表示,自己申请该商标主要用于服装产品,与微信不属于同一领域,自己没有侵权,同时也不会影响网友们在聊天中使用“捂脸表情”。即便与微信聊天的范围不是一个领域,问题是,“捂脸表情”属于谁?

  “捂脸表情”并非是申请人自己设计的,这个表情是他人的创作成果,岂能拿着他人的创作成果直接申请商标?申请人并没有获得设计者和使用者的许可,就直接拿着“捂脸表情”去申请商标,是谁给的权力?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前段时间,有一则新闻很是火爆。一些名牌商标,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惜“山寨自己”,有的企业一下子注册了100多个,注册目的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为了不让他人有机会“傍名牌”。这是一种应对的智慧,何尝不是商品注册游戏规则的漏洞?

  商标注册,习惯了“先下手为强”,习惯了“先到先得”。即便一家企业的标识,已经在社会上有影响了,只要他们没有注册,他人就可以直接拿着这个标识去注册。有两个例子可以佐证。一个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最先使用“非诚勿扰”,让“非诚勿扰”成为品牌的是江苏卫视。江苏卫视没有注册商标。一个婚恋机构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之后,竟然状告江苏卫视侵权,官司还胜诉了。从法律角度说没有问题,从情理角度和社会公平角度说就存在问题。还有一个是六小龄童的商标尴尬。一些企业注册了“六大龄童”、“小小龄童”等类似的商标,这种明显属于恶意抢先注册的行为,难道不值得商标管理部门反思吗?

  在法院系统,有一个行业术语叫“不予立案”,明显恶意起诉连立案门槛都不提供。商标注册也应该有这样的关口。“捂脸表情”申请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阶段,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则不被批准。腾讯方面表示,将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问题是,假如腾讯不予异议呢?是不是就意味着能够通过审核,成为商标?如果是这样的结果,那么商标管理的巨大漏洞则是可怕的。

  拿“捂脸表情”申请商标,商标管理不能总是“捂上眼睛”。像“捂脸表情”如此明显的恶意抢注行为,即便没有人反对,管理部门也应该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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