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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见义勇为反被讹,警官何以劝止起诉?
http://www.scol.com.cn(2018-9-13 7:44: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先梓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后来经过警方耐心说服,放弃了起诉。(9月12日观察者网)

  又是一起令人义愤填膺的扶倒地老人反被讹的典型案件!

  作为一种彻头彻尾的恩将仇报现象,作为一种以谋夺他人财物为目的的非法行为,无论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探讨和挖掘出多少社会根源和社会心理——譬如“恐惧高额医药费”说,“转嫁摔伤成本”说,“应激幻觉”说,等等。讹诈见义勇为者的行为不但为社会道德良知所不齿,也该为法律正义所不容。然而,或许是因为此类案件遮蔽在民事纠纷的背后,难以进入司法部门的视野,也或许是因为中国有着“法不责老人”的文化传统,对无良老人额外网开一面。总之,类似的案件在真相大白之后,那些恩将仇报的无良老人及其亲属,鲜有得到法律意义上的惩罚。所以,每当此类案件发生之后,人们都在呼吁:应该提高倒地被扶却讹诈恩人的违法成本,让那些无良老人不敢讹人、讹不起人!

  但是,呼吁归呼吁。倒地的老人照常倒地,讹诈恩人的老人照常讹诈,而社会的诚信体系更是一再被伤害得七零八落,成为建设诚信社会无法绕过去的一个“梗”。岂不怪哉!岂不悲哉!

  从现行法律来看,法律确实不好对讹诈恩人的无良老人施以重手。毕竟,在类似案件中,敲诈勒索罪中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这一主要犯罪要件体现得并不明显。但是,对无良老人固然无法采取刑法制裁,但作为见义勇为者讨还公道、讨还清白以及对无良老人予以道德谴责的重要手段,诉诸法律理应受到鼓励和支持才是。

  可是,处置该事件的警官却采取了“和稀泥”的方式,竟然对当事小伙“耐心说服教育”,希望他放弃起诉。甚至表示,“你说要是起诉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有点过了……”这便让人不解了:怎么可以“耐心说服教育”遭到讹诈的小伙子通过法律手段来讨还公道呢?究竟是小伙子需要“说服教育”还是讹诈恩人的无良老人需要?

  据小伙子介绍,在遭到讹诈的过程中,小伙子遭到了老人家属极其恶劣的破口大骂,甚至在后来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老人家属竟然耍赖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当小伙表示要去法院起诉时,对方竟无所谓地说:“那你起诉好了……”

  因此,小伙起诉讹诈他的老人,目的无非是“要代表一类人,去向另一类人讨一个公道”,给那些无良老人一个教训,提高他们讹人的成本。此举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岂能“耐心说服教育”他停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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