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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去向保证金”,勿借殡改之名乱权
http://www.scol.com.cn(2018-9-9 9:00: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在大力推行“文明殡改”,以此来破除陋习,让殡葬事业能够持续健康、文明的发展。宿迁也在这方面投入了很多精力,并因地制宜地出台了很多实施方案。然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宿迁市泗洪县的金锁镇,镇政府却格外“别出心裁”地提出了一项“骨灰去向保证金”的收费制度,要求当地村民在亲属去世后缴纳近3000元的保证金,只有遗体火化,并将骨灰安放到公墓或是灵堂后,才有望拿回。(9月8日 《现代快报》)

  加快殡改正在各地持续推进,但江苏宿迁市泗洪县金锁镇,却在殡改中以“骨灰去向保证金”为手段推行殡改。群众有被强迫火化的感觉,投诉不断。但只要交了保证金,是否火化当地就不再追究,这保证金到底是为了利于殡改,还是利于某些干部的私利,令人费解,既与殡改方向相背,也与规范收费、规范权力相违背。

  应该承认的是,殡改面临着诸多困难,既有历史文化传统问题,也有文明殡葬配套服务不到位制约,因此,殡改在推行中面临着落实难问题。有的地方强行平坟、抢夺棺木、禁止销售棺木等手段的运用,就是为了殡改,但效果差强人意,群众有的也怨声载道。这些殡改措施,甚至导致一些被砸棺木被制作家具,令消费者厌恶不已。

  泗洪县金锁镇在执行殡改中,只要交了保证金,死者是否火化就不再追究,难怪群众对保证金颇有微词。殡改是假,乱收费为真。这一保证金,虽表面上出于促进殡改之名,但并无法律法规依据,是不折不扣地乱收费。

  殡改的目标,是倡导文明生态的殡葬新习俗的形成,既能节约耕地,也可减轻相关家庭丧葬支出,本来是移风易俗的文明之举,却在实现中变成“前置性条件”,成为借口向群众索要钱财的理由,并且有放纵土葬之嫌,这种权力的自我错乱,难免不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殡改整治的对象是传统丧葬习俗,就需要在引导群众观念转变和提供优良便捷丧葬服务上下功夫,而不是保证金的形式,“强迫”有丧事家庭就范,或者干脆把保证金变成只收费不问保证效果有无大小的工具。如此保证,不仅让群众不满,也扭曲了当地文明殡改的初衷。

  对于违规收取骨灰殡改保证金的举措,当地群众反映一年多,处理结果终于“出炉”,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相应处分,但违规收取保证金的根源,还在于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还在于乱作为这个总根源上,虽有工作上的无奈,但也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框架而乱作为。

  殡改是一项历史性任务,需要汲取殡改中的“一刀切”强行推进的鲁莽作法所带来的教训,更要避免借殡改之事而出现的乱权现象,这既事关殡改成功与否,也事关政治作风生态的改善与否,尤其要实现两手抓,不能为了一个任务,而慌了手脚,乱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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