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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
http://www.scol.com.cn(2018-9-2 7:50: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中新网9月1日)

  这几天,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可谓中国最热门的事件。社会各界都对该案给予了极大关注,广大网民、专家、学者、律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虽然在如何认识案件上形成了正反两方,但都能够理性表达观点诉求,由此也促进了该案的依法办理,日前,案件终于有了权威的结果,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网上线下,为正义点赞的声浪再起。 

  对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人们所以高度关注,关注的不仅仅在于该案的本身,于海明夺刀致刘海龙死亡,究竟属于什么性质,而更在于面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公民应该如何去行使正当防卫权,敢不敢去大胆正当防卫,如何去正当防卫,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的确,正当防卫,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法律专家、专业律师解读起来,可以头头是道,但面对突如其来的犯罪侵害,可说是你死我活,诚如于海明夺刀砍杀犯罪实施人刘海龙5刀,只在7妙间,无论换了谁,在如此短时间内,除了本能的防卫,能够先去冷静思考下自己该不该实施自我防卫和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如此的话,对受害者便是强人所难,即使能做到,恐怕犯罪分子却不会给你留下一秒的思考时间。所以,过分、苛刻要求受害人的正当防卫行为,无异于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当然,生命珍贵,对犯罪分子的生命,也不可任意剥夺,但法律必须公平,正当防卫,根本是要保证受害人避免受到进一步的犯罪侵害。所以,面对紧急情况,自己的生命随时可能被犯罪分子剥夺,公民理当“该出手时就出手”,法律在衡量公民正当防卫时,决不能简单套用僵化的法律条款,而更要客观地考虑现场环境,犯罪分子对受人进一步施害的可能。就如本案,刘海龙掉刀,只是意外,决非其犯罪行为的终止,掉刀后他依然再抢刀,绝不可排除他继续对受害人施害的可能,即使跑到车后,依然不可保证他不会从车上再拿出其他凶器,进一步施害于受害人。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死?我们当感谢处置本案的江苏警方、检方,行动迅速,及时给出了权威答案,并做到办案程序公开透明,给出了翔实的依据,不但终止了网上正反两方面的争论,其处理案件实事求是的精神,也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正当防卫的普法教育课,是对法律和公民权利的坚定维护,也是对任性犯罪伤害他人者的震慑。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法律根本上是要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所以,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不应囿于僵硬的法律条款,更不应成为公民实施正当防卫时的一道紧急的“必答题”,一切都要实事求是,法律条款的正确执行,也必须要放到现实环境当中去具体考量。(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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