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涉及复杂利益而回避

http://www.scol.com.cn(2018-8-16 9:27:20)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杨洁
作者:杨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打响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时要做到“四不”(二)

  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地方也在努力推进,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但环保工作仍常遇暗礁险滩。这与环境保护领域长期形成的盘根错节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企业利益有关。打破利益藩篱,是做好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工作的关键。正因为此,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污染治理问题上要自觉做到“不因涉及复杂利益而回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领会其深刻内涵,强化落实,真正打好污染防治战役。

  从经济学角度看,一切社会矛盾和根源都可以从利益方面来求得解释。环境问题表面上看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冲突,实质是相关经济主体之间的力量均衡与利益协调的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企业无疑有责任,但当地相关部门失职也不容忽视。无论是规划环评还是环保督察,一些地方和部门或是敷衍塞责,或者上演猫鼠游戏,督察组来了就做做样子,督察组走了就一切照旧。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环境保护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相冲突。对一些地方官员来说,跟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相比,他们似乎更愿意看到矿山、烟囱、水电站……因为这些能够在短期内创造利益,提升政绩。在利益驱使下,环境保护工作就难以得到真正的落实。

  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不回避,需要扭转利益观。有人认为,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二者不可兼得,这种非此即彼、二选其一的利益观,使得一些地方总在走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老路。然而,生态环境是影响全局的,那种抱着“我污染、我受益”,把不良后果丢给别人承担的想法,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必须改变。今天,环境遭到破坏后带来一些恶果,已经开始让每个人尝到苦果,只有坚决改变这样的畸形利益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看,尽力尽职,久久为功,才能把绿水青山保护起来,让生态环境美丽起来。

  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不回避,需要有进一步理清利益关系的智慧。当然,如何在保护生态与促进发展之间,在公共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在生态敏感区域与高剩余价值区域之间,做好利益权衡取舍,并不轻松。很多时候,围绕这些利益纠结点,甚至还会产生激烈的博弈。还有一些问题长期存在,如一些部门之间遇到问题相互扯皮,责任模糊;有利益就上,无利就不前往;相互推诿、哭穷要补偿;企业弄虚作假、偷排偷放……在这些问题的后面,都有复杂的利益纠结,如何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就需要我们有着清醒的头脑和智慧。

  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不回避,需要有面对挑战的勇气。以近年来推行的生态补偿机制为例,尽管这一机制目的在于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但是,由于利益难以得到平衡,下游埋怨上游污染,上游要下游为限制发展做出补偿,很多地方难以真正落实到操作层面。因此,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面对这样的挑战,就要拿出足够的勇气,才能处理好方方面面的问题。

  “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李克强总理谈到改革时曾如此感叹。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斗号角,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如何打赢这场战役提出了新的要求。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应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勇气。只要坚持正确的利益观,用勇气和智慧去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利益怪圈,“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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